2017年度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预算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10-31 15:32 来源: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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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学校概况

  一、学校主要职责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电力技术类专业为主,兼有制造、电子信息、财经类等专业,共开设26个专科专业、3个函授专科专业、3个函授本科专业。

  二、学校预算单位构成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收入总计21,747.8万元,支出总计21,747.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954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4,40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886.4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增加1,583.4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收入合计21,7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65.5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3,424.7万元;其他收入4,721.1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336.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支出合计21,7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2.8万元,占39.1%;项目支出13,255万元,占6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265.5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577.3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4,408万元(用于银行贷款还本4,000万元,基建政府收费4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2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0,239.3万元,占9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0.8万元占6.0%;医疗卫生(类)支出27万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328.4万元,占2.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支出;公用经费5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学校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学校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其他收入

  学校其他收入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弥补人员费用、公用经费不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8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1.6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学校共组织对8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141.2万元。2017年,学校拟组织对1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13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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