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能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是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医药采购处、人事教育处共8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息交换共享;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业务指导;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20人,其中:在职人员129人,离退休人员3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保障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正常运转及维护,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保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中心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收入总计2559.7万元,支出总计2559.7万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2016年6月新成立部门,2017年度之前无资金收支。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收入合计25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59.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支出合计25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4万元,占70.53%;项目支出754.3万元,占29.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5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2016年6月新成立部门,2017年度之前无资金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4.3万元,占29.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9万元,占8.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1万元,占2.78%;商业服务业(类)支出1399.7万元,占54.68%;住房保障(类)支出106.7万元,占4.1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1万元。我中心为2016年6月新成立部门,2017年度之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05.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无专项资金收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