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4日
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贸区等国家战略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形成现代化建设大格局的关键时期。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能源发展新形势,科学谋划我省未来五年能源发展,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对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省深入贯彻实施内节外引能源方针,积极应对能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压力,着力构建统筹内外的多元能源保障体系,持续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扩大能源对外开放合作,有效支撑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未来能源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能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年底,全省发电总装机达到6800万千瓦,人均装机达到0.72千瓦,比2010年提高34%;赵固二矿等一批现代化矿井建成投产,煤炭年产能保持2.3亿吨。“十二五”期间,全国首条疆电外送特高压通道哈密—郑州±800千伏直流工程建成投产,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跨区交直流特高压混联省级电网,在全国电力联网的地位显著提升。晋豫鲁铁路输煤通道投入运行,蒙西—华中铁路输煤通道开工建设,南阳(内乡)、义马、鹤壁—濮阳国家煤炭储配园区项目扎实推进。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西气东输二线、端氏—博爱煤层气等跨省油气管线和省内配套管网、储备调峰设施相继建成,全省油气长输管道达到7500公里。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32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速4.1%,一次能源自给率为49.1%。
2.能源结构调整成效显著。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5.8%,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6%,比2010年降低8个百分点。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192万千瓦,达到227万千瓦;燃料乙醇新增产能30万吨/年,达到80万吨/年。五年关停小火电机组256万千瓦,全省火电装机中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比达到83%,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比达到50%。五年关闭退出小煤矿320余处、淘汰落后产能4600万吨,煤矿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
3.能源节能减排能力大幅提升。2015年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到311克/千瓦时以下,比2010年降低17克,累计节约燃煤440万吨,1543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出台《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禁止进入消费领域市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燃煤锅炉清洁改造快速推进。新增煤炭洗选能力1700万吨/年,省骨干煤炭企业原煤入选率达到65%。省骨干炼化企业外排污水达标率、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环境监测计划执行率均达到100%。成品油提质升级工程全面实施,提前完成汽柴油标准从国III向国IV提升工作。全省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4.能源技术和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全省骨干煤炭企业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85%、88%,分别比2010年提高14个百分点和9个百分点,自动化综采技术逐步推广应用。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广泛应用,超低排放技术推广应用步伐加快。郑州、鹤壁市配电自动化系统投入运行,18个市基本建成智能电网调度支持系统。三门峡上渠风电场全部使用国内陆地单机容量最大的3兆瓦机组;安阳内黄12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建成投产。特高压、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充换电、新能源接入、纤维乙醇成套工艺等领域取得多项技术突破,大采高综采液压支架、轻便钻机等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保障民生和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达到2.4吨标准煤,比2010年增长6.1%。人均用电量3038千瓦时,其中人均生活用电量389千瓦时,分别比2010年提高24%和36%。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到65%,比2010年提高了20%。大型供热机组突破2300万千瓦,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97亿平方米。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与新一轮农网改造步伐加快,配电网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五年累计投入煤矿安全改造资金200亿元,“十二五”期间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16,比“十一五”期间下降84%。省、市和部门、企业联动的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机制初步建立,有效保障了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
6.能源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初步建立了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项目管理机制,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省106个县级供电企业划转省电力公司直管,取消了代管体制,城乡各类用电全面实现同网同价,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力直接交易全面启动;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有序推进。节能发电调度深入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现全额收购。煤电价格联动、成品油税费、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和气价、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涉煤收费清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能源价格改革均取得积极进展。
注:数据为能源统计调整后的最新数据。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省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从国际看,能源供需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非常规油气、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扩大,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价格持续低迷。从国内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发展面临转型提质新要求,能源供需形势总体宽松,但局部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在应对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新形势下,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加快能源转型发展,提升能源产业竞争力更加迫切和重要。从省内看,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经济发展正处于动力转换、结构优化的关键阶段,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保障能源供应、加快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能源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难得机遇。
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十三五”是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建设生态文明、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提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20%左右,同时,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我省一次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占比5.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2个百分点,煤炭消费量占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的76%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与国家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能源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
节能减排难度较大。“十三五”是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需求保持刚性增长,受资源禀赋约束,我省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仍将维持较长时间,新能源较长时期内只能作为补充能源。随着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对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考核力度,未来我省能源发展将受到来自资源环境、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多重约束。
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能源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价格机制尚不完善,行业管理有待加强。部分领域节能管理亟待加强,能源统计体系、核算标准和监测方法需进一步完善。能源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健全,能源普遍服务和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亟待提高。
能源革命加快推进。国家将能源工作纳入到经济工作全局加以考量,明确我国能源发展要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风电、光伏等新兴能源技术进步和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发电成本持续下降;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等传统能源清洁利用技术取得突破。这些都为我省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能源健康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能源发展空间广阔。我省能源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天然气普及率低、局部地区电网结构薄弱等,迫切需要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城乡配电网等终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已出台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等支持政策,新兴能源发展迎来良好机遇。“互联网+”智慧能源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能源消费呈现空间布局分散、用能品质和可靠性要求高等特点,为我省能源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科技创新推动转型。世界能源科技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分布式能源的快速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兴起为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非化石能源和化石能源中相对低碳的天然气将获得更大发展,煤炭、石油加工转换和利用的清洁化、高效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我省加快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多元、低碳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推动能源供给革命、推动能源技术革命、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总体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内节外引能源方针,以清洁高效为主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强化能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更加科学开发省内能源,引入省外清洁能源,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支撑系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二)指导原则
转换动力,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引领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和能源价格改革,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动科技创新,着力提升能源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促进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系统优化,协调发展。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传统能源与新兴能源互补融合,加强能源系统统筹协调和集成优化,提高供需双向互动响应能力。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全方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促进传统能源绿色发展,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碳排放,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并进。
多元合作,开放发展。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依托优势企业,加快服务转型,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应急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多元保障的能源供应体系。
普遍服务,共享发展。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显著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坚持能源发展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推进能源扶贫工程,重大能源项目优先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布局。
(三)总体布局
发挥我省资源和区位优势,顺应能源发展新形势,优化“四基地、一枢纽、两中心”(即清洁煤炭基地、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绿色煤电基地、中原炼化基地,全国电力联网枢纽,全国重要煤炭储配中心和区域性油气输配中心)总体布局,重点建设清洁煤炭基地、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绿色煤电基地、中原炼化基地,提升省内能源清洁生产水平和有效供给能力;建设全国电力联网枢纽、全国重要煤炭储配中心、区域性油气输配中心,扩大省外能源利用规模,形成内节外引、多渠道、多元化的能源保障格局。
清洁煤炭基地。坚持“安全、科学、经济、绿色”理念,以河南能化、平煤集团、郑煤集团等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优化存量产能,控制新增产能,推进清洁高效、安全集约生产,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煤炭产能控制在1.6亿吨左右,巩固我省作为全国14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地位。
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以纤维燃料乙醇等先进生物质能产业化技术推广为核心,在南阳、濮阳市开展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梯级开发和高值化利用示范,提升我省生物质能研发、生产使用和装备制造水平。
绿色煤电基地。坚持超低排放和先进能效标准,在电网末端和电力缺口地区合理布局建设高效清洁燃煤火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加快现役机组升级改造,以资本为纽带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到2020年,全省煤电总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平均供电煤耗和污染排放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中原炼化基地。依托骨干企业和现有基础,加快炼油设施建设,延伸石化产业链,推进炼油质量升级改造,完善配套油品输送网络,基本建成洛阳、濮阳炼化中心,积极推进商丘炼厂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全省原油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吨。
全国电力联网枢纽。立足于提高河南电网电力供应和省间调配能力,加快省内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强省级500千伏输电网架与特高压电网衔接,提升省际电力交易和与华中电网水火调剂运行水平,综合考虑市场空间等因素,积极论证推进外电入豫新通道建设,强化河南电网在全国电力联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全国重要煤炭储配中心。依托国家骨干铁路运煤通道和我省煤炭生产布局,加快建设以满足电煤供应、煤化工用煤和煤种调剂等需要为主的南阳(内乡)、义马、鹤壁—濮阳国家煤炭物流储配园区,年周转量达1亿吨左右,提高煤炭供应保障和应急储备能力。
区域性油气输配中心。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开辟新的油气管输通道,构建多来源、多途径、多品种的油气供应网络,完善省内油气管网和储配调峰设施,形成以我省为区域中心的油气管道枢纽,力争2020年全省油气管网突破1万公里。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内节外引为基本特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支撑系统。“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下:
——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7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62亿吨原煤以内。全社会用电量3760亿千瓦时左右。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以上,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5%。
——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8700万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400万千瓦。
——城乡配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显著提高,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中心城市(区)不超过1小时、城镇地区不超过10小时、农村地区不超过24小时。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
把发展非化石能源作为新时期能源发展的主攻方向,鼓励优先开发和利用非化石能源,不断扩大利用规模,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非化石能源全方位、多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积极稳步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增强非化石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作用。
1.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生态优先、集散并举、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风能资源勘测开发。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重点推进资源条件较好的豫西北、豫西南和豫南开发建设。积极推进豫北、豫东等平原地区低风速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十三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480万千瓦,累计达到600万千瓦。
2.推动太阳能利用快速发展。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公共设施及商业建筑屋顶和个人家庭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保护生态前提下,有序推进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探索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综合治理等发展新模式,提高光伏发电综合示范效应。鼓励建筑物配套建设公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提高太阳能热利用普及率。“十三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累计达到350万千瓦。新增太阳能热利用集热面积800万平方米,累计达到2000万平方米。
3.提升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着力推动生物质能源梯级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建设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非粮生物液体燃料,重点在豫西南和豫北开展纤维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按照合理布局、区域统筹、热电优先的原则,稳步推动城镇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鼓励各市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改扩建原有焚烧设施,支持相邻县(市)共建共享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支持热需求稳定的产业集聚区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鼓励大型畜禽养殖场、垃圾填埋场、污水废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沼气发电工程。开展餐厨垃圾能源化利用示范,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生物柴油项目。推动沼气高值化利用,优先发展集中供气,鼓励沼气提纯后作为车用燃气使用。统筹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立规模化的生产销售体系,开展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小锅炉供热示范。“十三五”期间,新增燃料乙醇产能20万吨/年,累计达到100万吨/年;新增各类生物质发电装机23万千瓦,累计达到80万千瓦。
4.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开展地热能资源地质勘查,加强压水回灌循环利用,提高地热能开发利用水平,统筹布局地热能开发项目,重点发展浅层地热能,规范发展中深层地热能,鼓励在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开展地源热泵供暖制冷,探索开展地热发电试点。“十三五”期间,新增地热供暖制冷面积3000万平方米,累计达到5500万平方米。
5.合理发展小水电。加强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小水电开发。“十三五”期间,新增发电装机5万千瓦,总装机突破54万千瓦。
6.稳步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南阳、信阳等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工作,争取继续列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待国家启动内陆核电项目规划建设后,积极推进南阳、信阳、洛阳、平顶山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核电项目公众宣传,为核电项目规划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坚持清洁高效,优化发展化石能源
稳步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炼能提升和“气化河南”工程,进一步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
1.加快河南煤炭基地转型升级。
(1)优化产能结构。严格控制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对确需新增产能项目实行减量替代;有效化解安全隐患严重、质量和环保不符合要求、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等煤矿过剩产能;引导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序退出,禁止高灰高硫煤矿生产,关闭安全不达标的各类矿井。
(2)推进煤炭绿色开采。积极推广使用充填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煤炭地下气(液)化等绿色开采技术,探索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矿山建设,坚持“先抽后采”“先抽后建”“采煤采气一体化”发展,支持低浓度瓦斯发电、热电冷联供,鼓励乏风氧化利用,提高瓦斯利用率,严禁高浓度瓦斯直接排放,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8亿立方米,利用量达到2.6亿立方米。
(3)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加快现有煤矿洗选厂升级改造,布局建设一批煤矿洗选厂,提高原煤入洗(选)能力,入洗(选)率达到70%左右。加快推进南阳(内乡)、义马、鹤壁—濮阳3个煤炭储配物流园区建设,增强煤炭资源调配能力;发挥平煤(武汉)煤炭储备基地作用,盘活省内外资源。
(4)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企业与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相关企业多方式合作,重点推进郑州、义马、平顶山等矿区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煤炭产业与煤化工深度融合,稳步推进鹤壁等现代煤化工项目实施。完善高端精细煤基化工产业链。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完善煤炭清洁储运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散煤和劣质煤利用,积极推行民用洁净型煤加工配送。鼓励开展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2.加快建设中原炼化基地。建成洛阳1800万吨/年扩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带动当地石化产业发展,形成上中下游协调发展的炼油—化纤—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推进濮阳炼化产业升级及扩能改造,发展烯烃、芳烃及后续加工,拉长精细化工产业链条。加快南阳精蜡化工原料生产线建设。积极推进商丘千万吨炼油项目前期工作,提高中原经济区油品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日照—濮阳—洛阳等原油管道建设,引进外部原油资源,全力保障炼化基地建设需要。重点建设洛阳—三门峡—运城、郑州—开封—商丘等成品油和洛阳—新郑航空港区航空煤油等输油管道,积极推进洛阳—平顶山—漯河—周口成品油输油管道前期工作,完善配套油库和加油站等储配设施,逐步建成以郑州、洛阳、濮阳油品输配中心和洛阳、濮阳两个炼化中心为依托的油品输送网络。
提高炼油综合商品率,产品质量、环保排放等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计划,按国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完成车用汽柴油升级。
3.深入实施“气化河南”工程。依托新粤浙等国家骨干天然气管线,加快建设唐河—平顶山—伊川等省内天然气配套支线,实现全部市和部分重点县(市)双管道供气。加快管道扩展延伸,将管道天然气覆盖到产业集聚区、重点乡镇等用气集中区域,推动省内各管线互联互通,提高全省供气可靠性。加强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设中原油田文23等储气库和一批调峰储备设施,调峰能力达到20亿立方米。逐步形成通连市县、延伸城乡、互通互补、协调有序的燃气供应网络。
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鼓励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高效利用项目,开拓天然气消费市场。加强技术引进和研发攻关,加大客货重卡LNG(液化天然气)利用扶持力度,鼓励省内页岩气、煤层气、生物质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就近接入地方干网或支线,实现与常规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争取2020年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突破7000公里,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
(三)突出有效保障,统筹发展现代电力
严格煤电市场准入标准,积极推动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加快发展热电联产,提升电力清洁高效生产水平。加强电网骨干网架,加大城乡配电网投入,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和布局,统筹电源电网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安全高效电力保障。
1.推进煤电绿色发展。落实国家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把握开工、建设时序,规范有序推进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重点规划布局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高效清洁路口、坑口电站或电网支撑电源,优先发展等容量替代新建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电力盈余、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电机组建设。加快推动煤电联营,支持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有序发展超临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加快淘汰服役年限长,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火电机组。新建机组严格按照超低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采用成熟适用技术实施节能增效和环保提标改造,开展现役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试点,全面提升能效,供电煤耗达到全国同类机组先进水平,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2.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合理确定城镇和工业集中供热方式,坚持“以热定电”,科学制定热电联产规划。优先对城市周边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纯凝燃煤发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鼓励中小型城市和热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背压式热电机组,推动符合人口规模等条件并具备集中供热基础的大中型城市布局建设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重点支持具有较强经济承受能力的大中城市和热电(冷)负荷中心区域建设燃气热电(冷)联产机组。鼓励因地制宜采用大型超低排放燃煤或燃气锅炉、可再生能源供热等方式,满足居民和工业企业用热需要。推进供热管网与热源同步建设、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热电联产供热能力,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
3.完善各级输电网架。按照国家规划,积极论证推进入豫新通道和跨区域电网互联工程建设,构建多方向、多途径省间调剂电力通道,提升哈密—郑州±800千伏直流特高压工程安全可靠输电水平。完善省级500千伏主网架,形成以郑州国际商都为中心的“鼎”字型骨干网架,提升省内区域电网互供能力,增强对末端电网的支撑,实现50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市,拥有2座及以上500千伏变电站的市达到15个。优化市域220千伏主干网架和运行分区,简化电网结构,实现22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县(市)。
4.改造提升城乡配电网。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坚持技术标准统一、差异化规划和全寿命周期理念,加快110千伏及以下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满足用电需求,促进智能互联,全面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大幅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优化城镇配电网网架结构,着力解决城镇地区高压配电网单线单变供电安全问题,加快中心城市(区)变电站及廊道落实,加强中压线路站间联络,规范住宅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在有条件的区域,结合市政建设,有序推进电力电缆通道建设,鼓励将配电网电力电缆纳入综合管廊。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推进中心村(小城镇)电网改造升级和农田机井通电,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入力度,基本实现农村地区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
5.推进电网智能化发展。加快电力骨干和中低压通信网、智能变电站、配电自动化等建设,推广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和智能巡检技术,推进智能电表和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推动储能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开展主动配电网、微电网建设示范,鼓励应用分布式多能源互补、发电功率预测等方式,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要求。
6.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坚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重点围绕居民用户居住地、工作地、目的地停车场和公共交通服务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大市场开放力度,以车带网、以网促车,构建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四)坚持创新驱动,提升能源装备行业水平
1.加强能源创新能力建设。以提高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项目,优化配置能源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能源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能源领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外优势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2.增强能源装备竞争力。抢抓新一轮能源技术革命和产业转移机遇,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突破口,增强自主创新、服务增值、先进制造和产业配套四大能力,提升优势产品国际竞争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能源装备,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的能源装备特色产业集群。坚持改造提升与引进合作并举,扩大输变电装备产品系列和成套优势,巩固提升超特高压输变电、智能电网和电力二次设备自主化设计和成套化水平,引导平高集团储能项目发展,打造国家储能电池产业基地。加快煤矿装备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主导产品向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立足油气钻采成套装备现有生产基础,拉长产业链条,实现业务模式由单一的油气钻采装备研制向油气成套装备系统集成和服务转变。扩大大型锻件、核级电机、防爆起重机等特色核电设备产业化规模,做大做强核电装备制造业。加强与轴承、减速机等上下游企业的联合研发,促进省内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升级。推进南阳、濮阳、新乡等生物质能产业集群建设,加快重大工程技术示范,提升纤维燃料乙醇成套装备技术水平。
3.培育现代能源装备制造服务业。结合河南省服务型制造行动计划,积极拓展工程服务产业领域,以提供运营平台和完整技术解决方案为手段,实现从单台产品供应商向集成系统和成套设备供应商转型,从设备供应商向运维服务商转型,实现产品高端化、产品结构高度化和利润最大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延伸扩展研发、设计、信息化服务等业务,积极发展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化运维服务、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新业务,加快发展制造业社会化服务,着力培育一批集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一体的特色能源装备集团,全面提升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突出普遍服务,加强农村能源建设
坚持惠民利民,建设美丽乡村,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用能条件,不断促进农村能源清洁化,提高电力、燃气消费在农村能源中的比重,因地制宜构建便捷高效、多能互补的农村绿色能源体系,推动农村能源建设由单一解决农村能源供应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转变。
1.提升农村用电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终端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加快扭转农网发展滞后局面,改善农村用电条件,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用电需求。到2020年,全省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基本覆盖所有乡镇,村村通动力电,10千伏户均配变容量实现翻番,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97%,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31%,户均配电容量达到2.5千伏安,平原地区农田机井全部通电。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风电、小水电等多种形式的分布式电源,开展微电网建设试点。
2.构建农村清洁能源体系。支持城市供气、供热管网向临近的城镇、农村社区等区域延伸覆盖。鼓励专业化公司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作物秸秆丰富区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发达地区,建设大型秸秆沼气、畜禽养殖场沼气、生物质气化等工程,为具备条件的村镇提供集中供气,促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在资源丰富地区开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试点。提高太阳能热利用普及率,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严格控制煤炭散烧,大力推动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将附近县城、乡镇生活垃圾纳入焚烧处理范围。
3.提升农村能源服务水平。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原则,结合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完善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管并重,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培育专业化的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培养专业服务人才,积极建立各类能源设施维修和技术服务站,推动后续服务提质增效。
(六)坚持绿色低碳,加快转变能源消费方式
坚持能源节约与开发并重,突出节能优先,注重环境保护,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推进节能降耗和需求侧管理工作,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1.严格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落实国家“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明确全省煤炭减量任务目标,大幅减少煤炭消耗。加强能源供需双向调节,强化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能源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机制。
2.实施重点领域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工业领域,组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编制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方案,对钢铁、水泥、石化、火电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筑领域,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和地源热泵技术。交通领域,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重点抓好营运黄标车治理、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公交都市”等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项目。公共机构领域,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开展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诊断和审计,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3.推进用能清洁替代。以民用、交通、工业等用气领域为着力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鼓励天然气在新兴领域应用。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统筹城乡发展,提高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乡镇的管网覆盖率,增加普及人口,实施“以气代煤”,力争2020年天然气代煤使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替代煤约279万吨。积极推进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实施“以电代油”“以电代煤”,减少工业锅炉、居民取暖炊事用煤需求,提高城乡电气化水平,带动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4.推动用能方式变革。大力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城乡居民绿色消费,全面推动城镇能源消费方式转变。围绕“美丽河南”建设,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积极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镇,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开展低能耗、低排放新型城区(镇)建设示范。开展用能权有偿交易,逐步构建统一的交易系统,推动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创新能源合同管理模式,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七)坚持系统优化,构建智慧能源系统
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优化,以提高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为重点,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构建集中与分布协同、供需双向互动、多能互补、高效灵活的能源系统。
1.打造安全高效智能化的电力系统。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提升智能化调度水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进一步加强需求侧管理,在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效电厂”试点,坚持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可中断电价制度和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机制,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研究配套调峰成本合理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站调峰作用,挖掘燃煤机组调峰能力,推动储能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增强电网消纳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能力。加快建立电力交易市场,开展网上交易试点,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2.加快能源智慧化发展。推进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推动能源互联网试点建设,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促进能源监测、调度运行和管理智能化体系建设,提高能源发展可持续自适应能力。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构建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平台,推动能源互联网的核心设备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
3.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以产业集聚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依托,坚持系统优化,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构建多能互补、高效协调的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等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优化布局电力、燃气、热力、供冷、供水管廊等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为用户提供高效智能的能源供应和相关增值服务,同时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源就地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供能系统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加强余热、余压以及工业副产品、生活垃圾等能源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
(八)突出公平效率,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1.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严格贯彻国家能源体制改革部署,逐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多元化。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培育能源期货市场,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形成公平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
2.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围绕“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即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和提升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供应水平)重点任务,组建和规范运行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推进市场化交易,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稳步推动油气体制改革,规范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管理,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3.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有助于实现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价格机制。有序放开电力、油气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扩大直接交易规模,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改进电价结构,完善新能源、环保电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能源政策体系
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研究利用投资补助、财政贴息、地方立法、税收优惠、价格政策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节能、清洁能源发展、能源科技创新、能源安全生产、能源普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拓宽能源行业投融资渠道,建立竞争有序、公开公平的能源投资机制,统筹利用现有相关基金,引导创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产业,促进能源投资多元化。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投资、信贷、税收、入网等激励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能源立法进程。支持省内优势能源装备企业实施新能源示范项目,加强与骨干能源企业对接合作,加快提升我省能源装备制造水平。
(二)强化能源生产运行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建立健全能源安全运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设防标准,提高能源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改造,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力度。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出台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办法。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煤电油气运应急与社会综合应急协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构建系统科学、层次清晰的能源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体系,完善实施监督和评估调整机制。对能源规划、建设、生产、运营、消费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体系。加强能源行业准入管理,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促进能源产业集约高效发展。认真贯彻国家能源法规政策和能源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煤、电、油、气、新能源等地方能源行业管理办法和地方行业标准,积极推动能源企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发挥政府部门对能源行业的服务和协调作用,规范能源信息统计、报告和发布制度。
(四)深入推进开放合作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完善省际政府及企业间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我省区位、市场、产业基础等优势,持续深化与沿线资源丰富国家、能源富集地区的供需、产业合作,积极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构建开放合作的能源供应体系。推进输煤通道建设,争取国家骨干油气管道路径有利于我省,合理规划建设跨区输电工程。支持中央在豫企业快速发展,持续加强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合作,积极利用其在外省或境外能源生产基地向我省供应优质能源。鼓励我省优势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加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开发,建立省外或境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营销网络,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五)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约束性,建立健全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推进、各地政府和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强化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镇化、节能、生态环保等相关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完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业领域规划,根据需要编制细分领域有关专题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全省能源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规范市级能源规划和省属大型能源企业规划编制,实行公布实施前备案制度。切实做好能源发展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工作,逐年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适时进行滚动修编,加大规划约束性指标及公共服务领域任务的考核力度,将规划实施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
五、环境影响
本规划立足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坚持以绿色低碳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节能环保优先,统筹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着力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力求最大限度降低能源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高度融合。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要求,本规划已编制《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对全省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了深入分析,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影响提出了预防减缓措施,并据此对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经评估论证,规划实施所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