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洛阳市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2017年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洛阳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以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完善制度,明确公开责任。2016年,市公开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出台了《洛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洛政办﹝2016﹞55号),确定了34项重点工作,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了工作任务,形成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把握关键,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2016年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在市政府网站上开设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行政权责清单、扶贫、财政税收、涉民价费、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14个重点领域部门政府信息向全社会公开,确保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落实到位。一是深化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召开了全市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出台《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洛政办〔2016〕12号),加强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二是深化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市扶贫办网站公开公示扶贫政策、扶贫资金、贫困退出等内容340篇,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消息76条;国家级、省级媒体和洛阳信息、政府工作快报共刊发洛阳扶贫工作信息59篇,洛阳日报专版专栏刊发扶贫工作信息178篇,洛阳广播电视台每周播出不少于5条(篇)的扶贫相关报道,保证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三是深化财政税收信息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数公开,主动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及所有附表在政府网站和财政内、外网同步向社会公开;除涉密单位暂未公开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在指定网站公开2016年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四是深化涉民价费信息公开。编制完成并公示了《洛阳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预决算审核、征收管理、监督稽查等工作中,必须向缴费人公开收费具体项目、收取标准、依据文件等信息。每周监测发布城市副食品及主要生产资料价格情况。五是深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示公开行政审批信息35830件、行政处罚信息2372起。印发《洛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前已录入市场主体名录库326840户,其中企业75971户、个体工商户24504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821户,圆满完成了省定目标。六是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棚户区改造“四公开三公示一监督”要求,编制《棚户区改造政策指南》。完善就业创业信息平台,每季度末发布《洛阳市2016年季度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七是深化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对15批104件转交案件迅速查办,严肃处理,全部及时在网上公示。建立大气污染月通报制度,每月在环保局网站公开发布《环境监测月报》。建立国省控企业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市环保局网站开设“国控污染源监控信息”公开板块,目前已录入全市286家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填报率、公开率均超99%。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公开受理情况、审批意见和审批决定。八是深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出台了《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全市县级以上机关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必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征求相关单位和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决策机关和决策承办单位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专家解读等方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促进形成社会共识。根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意见对决策草案作重大修改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对修改内容再次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及时向公众、专家反馈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城市集中供热规划、洛北城区医疗设施布局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预先通过报纸、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对于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未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的,一律暂不安排上会,待程序补充完善后再行决策。
(三)主动发布,加强政策解读。我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政策解读发布机制,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制定出台了《洛阳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洛政办﹝2016﹞112号),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法规,引领社会舆论,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对深化改革、地企合作、创新创业、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事关全市大局的重要政策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栏目专题,组织专家学者及时跟进、精准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四)明确责任,强化网站督查。2016年我市加强了对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的检查力度,每周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政府信息与政务工作公开指南与目录编制,以及网站的内容更新等情况,每季度开展抽查,对抽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强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工作,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单位分别进行了通报表扬和批评,极大地促进了各网站的建设与运行,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主载体的作用。
(五)严格审查,规范公开内容。为了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安全性,我市严格履行了三级保密审查制度,首先由发文科室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然后由机要文电科审核把关,最后交公开办审核。每个保密审查环节都要提出明确意见,且签署姓名,作为原始文稿存档,从而确保政府信息不发生涉密事件。2016年,分别审核公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230个,保证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落实政策,规范依申请回复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和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依申请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逐渐成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16年市公开办共受理、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分别为158件,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794件,受理依申请较多的单位是: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人社局、公安局、工商局、统计局。对此,一是紧抓《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公开文件精神,对一些依申请公开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剖析,加强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信访等领域的研究;二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在办理依申请的时候拓宽渠道、注重会商,加强各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在答复时建立了台账制度,严谨规范,降低复议、诉讼风险。同时,主动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及法院的沟通协调,理顺内容办理机制、各单位之间协作办理机制及和法制部门、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从而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七)加大力度,完善培训机制。2016年我们加大了政府系统业务工作的培训力度,12月举办了全市政府系统业务工作培训班,邀请各位专家就公文的运转与处理、公文写作、政务公开、行政复议案例中依申请答复、政务信息的采集与报送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讲授,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共17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帮助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人员梳理了政府系统业务工作知识,对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八)拓宽途径,加强载体建设。为了拓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新途径,在办公室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市公开办与洛阳手机报开展了深层次合作,2016年每月在洛阳手机报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刊,定期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要文件向全社会公开,每月一期向手机报订阅用户免费赠送,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九)认真总结,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我市以考核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行了认真准备和总结。在具体迎检工作方面,一是切实做好考核相关准备工作,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组织撰写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汇报材料;三是按照《洛阳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了逐项自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迎检档案材料,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洛阳市政府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专栏为依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动态,明确工作方向、目标和重点,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各县(市、区)、54个政府部门全部开通了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工作公开专栏,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相关内容。全年全市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1307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221条,各县(市、区)政府公开政府信息213045条,市政府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600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794件,其中当面申请872件,传真申请9件,网上申请89件,信函申请824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受理的179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相关规定全部答复。
(三)申请答复情况。受理的179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已主动公开928件,同意公开答复数479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48,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0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8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55件,告知其他途径办理数28件。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洛阳市共受理举报20件,全市各级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121件,被申请行政诉讼166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尚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六、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县(市、区)和政府部门对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还不健全。三是素质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政务舆情回应方面能力欠缺,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整体进展还不平衡。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地方和部门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工作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
七、2017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树牢服务理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与政务公开意识,积极打造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地推进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认真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导向和民生关切,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三是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业务能力。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层面,提升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交流学习,积极借鉴其它先进城市和部门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我市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执行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与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督查通报制度。
责任编辑:刘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