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03-21 14:59 来源:漯河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漯河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漯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he.gov.cn)和漯河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联通公司9楼;邮编:462000;联系电话:0395-3139910;电子邮箱:lhzfwz@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全市各县区政府、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具体,公开形式多元化、信息化,依托完善的机构设置和健全的制度,将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落实到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信息公开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工作人员上下齐心,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认真组织工作,切实完成省定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确定的检查标准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自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我市建立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机制,按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运行政府网站的10%,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多次出现问题且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2016年下半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组建市政府政策解读评论员队伍,围绕市政府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各县区、各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主动做好涉及到本县区、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要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牵头起草单位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三)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监督检查

  为更好的回应社会关切,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及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其中大力推进对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九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群众申请和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跟踪处理结果。定期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及时的单位通知整改,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我市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各单位按照建设阳光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时限和要求,不得推诿扯皮、答非所问,认真对待每一位公民的申请,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合适答复,确保维护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又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56次,举办培训班41次,接受培训人员共计1837名,通过学习使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够做到准确理解与把握,扩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提高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以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财政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九大重点领域为重点任务,依托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集中展示。漯河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保障,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投资专项资金建立了公共信息公开平台及查阅场所、展示栏等,确保每个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2016年,我市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55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0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85名(其中专职人员82名,兼职人员203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38.1万元,确保了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1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422条,占4.6%;制发规范性文件1514条,占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市档案馆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766条,占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7054条,占63.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419条,占10%;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168条,占6.9%;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103条,占18.9%。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数量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2922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29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2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27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8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800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77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889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申请总数的3%;书面(信函、传真)申请49件,占申请总数的75%;网络申请14件,占申请总数的22%。所有申请均已按时答复,其中属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1件,按《条例》规定同意公开政府信息20件,依申请部分公开政府信息4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1件(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9件,申请不存在的政府信息4件,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3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

  漯河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共1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共5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举报投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省政府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政策,因此漯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些滞后,一些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实现全市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站群系统尚未建设。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还不够多,公民主要通过政府网站获取政府信息。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三)不断丰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技术,便捷回应方式,增强公开的及时性、互动性和时效性,切实把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打造良好基础。

  八、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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