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239号)有关规定,由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总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647、1632房间,邮编:467099,电话:0375-2665523,2663810)。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以多种形式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公开重点,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台账。2016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平顶山市2016年公开台账。以新版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契机,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6〕69号),比照台帐对全市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举办由台账牵头部门参加的专题培训班,现场办公充实栏目内容。平顶山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基本完成。二是坚持履行三级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文件由公开办负责人、保密审查负责人、主管领导逐级审核并在审核笺上签字确认,并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严格办理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近年来,随着群众维权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不断提高。为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完善优化流程,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书。办结以后将办理材料装订归档,以备可能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优化公开平台,做好公开载体建设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建设以“中国平顶山”门户网站为主站,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为子站的网站群,实现全市统一门户、统一后台、统一运维。突出“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着力办好“走进鹰城、鹰城快讯、信息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五大板块。新版门户网站已于2016年11月顺利上线试运行,开通以来,访问量已达到58万多人次。
(四)提升业务水平,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为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3月22日-25日在南京市与中兴软创联合举办全市电子政务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政,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网站栏目设置进行规范。
为增强部门负责人政务公开意识,市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5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28个相关部门分管政务公开负责人集体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各单位比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逐条梳理公开任务,厘清责任、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制定台账,确保2016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到实处。
(五)加大考核力度,提升公开实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2016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纳入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15‰。下发了《平顶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平政办〔2016〕90号)、《平顶山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平依法行政领办〔2016〕26号),从不同侧重点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及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两轮考核,极大的促进了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了政务公开时效。
(六)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将政策解读与公文制发同步进行。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精简公文严格审核把关的通知》(平政办〔2016〕50号),要求文件印发时,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提高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通俗性。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对出台的关系经济民生社会发展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如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于2016年3月8日在《平顶山日报》对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科升级为社保卡有关政策进行解读。2016年5月11日,市房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市区范围内购买144平米以下新建商品房享受每平方米200元政府补贴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采取多种公开方式,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624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3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772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36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89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710条。公开信息范围涵盖组织机构、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财政金融审计、农林水畜渔、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城乡建设、文化科技教育体育民政救灾、劳动就业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和收费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各县(市、区)受理9件,市政府各部门受理33件,申请范围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42件申请中,当面申请26件,占61%;传真申请5件,占11%;网络申请0件,占0%;信函申请11件,占26%。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42件申请,截至年底办结42件,办结率为100%,其中按时办结40件,延期办结2件。在办结的42件申请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0件,占24%;同意公开的20件,占47%;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0%;不同意公开的0件,占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2件,占29%;申请信息不存的0件,占0%;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0件,占0%;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0件,占0%。
我市尚未出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收费标准,不存在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3件,其中,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被依法纠错11件,其他情形10件。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6件,其中,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4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1件。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1件。
五、机构建设、保障经费、会议和培训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培训交流力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61个,其中,各县(市、区)10个,市政府各部门51个。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86个,其中,各县(市、区)27个,市政府各部门59个。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64人,其中,专职人员41人,兼职人员223人。在全部人员中,各县(市、区)104人,专职人员19人,兼职人员85人;市政府各部门160人,专职人员22人,兼职人员138人。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共计43万元,其中,各县(市、区)44万元,市政府各部门23万元。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69次,其中,各县(市、区)召开13次,市政府各部门召开56次。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34次,累计培训1700余人次。其中,各县(市、区)举办11次,培训900余人次;市政府各部门举办23次,培训800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水平较上年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不够规范,资料归档环节不够重视。二是部分网站存在死链、错链,网站信息更新缓慢,时效性不高。三是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不够广泛。四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配套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
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协调制度。二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群日常监测、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三是配合做好我市“互联网+智慧政务”建设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