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焦作市商丘市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6〕73号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焦作市商丘市的通报

豫政〔2016〕7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焦作市和商丘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中,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使城乡生态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市民人居条件明显改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发挥了积极示范带动作用。2016年9月焦作市和商丘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为此,省政府决定对焦作市和商丘市予以通报表彰。

  焦作市和商丘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省各地认真学习借鉴焦作市和商丘市的经验,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河南做出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