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营改增首个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 推行错峰办税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5-31 17:15 来源:河南政府网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宗杰

  从今年的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经全面启动。6月份是新纳入增值税管理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首个纳税申报期。为了让广大纳税人对营改增纳税申报有更多的了解,5月30日下午,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宗杰做客河南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营改增纳税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营改增首个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

  6月份例征期即将来临,陈宗杰说,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需在6月份纳税申报期办理所属期5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其中:原增值税纳税人和前期已纳入试点的纳税人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至6月20日;2016年5月1日后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

  陈宗杰表示,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进行申报。但是,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按季进行申报。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人需在7月份纳税申报期办理所属期4-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其中,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在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7月份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有四种方式

  陈宗杰介绍,目前涉及营改增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直接上门申报。纳税人可直接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进行纳税申报。

  二是是网上申报。纳税人可登录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网上申报缴税。新纳入的营改增纳税人可使用原在地税部门办理的CA证书登录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网上申报和其他网上涉税事项办理。新登记或未办理过CA证书的营改增纳税人,2016年底前,可以免费使用国税提供的数字证书和网上办税软件。

  三是批量扣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签订银行、税务、个体户三方协议后,在规定期限内按核定税额在协议确定的账号中预存税款,银行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按规定将税款直接划解到国库,完成税款的申报缴税。选择批量扣税方式申报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四是网上查询缴税。针对未签订三方协议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当期定税额,按照提示内容,录入个人银行卡号和密码,可以进行税库银扣款,实现纳税申报。

  推行错峰办税 提高办税效率

  陈宗杰说,为了避免出现申报期纳税人多排队的现象,确保纳税人在营改增首个纳税申报例征期顺畅办税,国税部门采取四项措施:

  首先,做好纳税人培训辅导,确保营改增纳税人进办税服务厅前基本掌握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口径和填写方法。其次,推行错峰办税。科学预估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申报业务量,对不同类型纳税人有序提前发起预约,错峰办税。再次,强化咨询导税。充实办税服务厅导税人员,加强对办税人员的引导,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在办税服务厅现场辅导,对纳税人涉税疑难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最后,应急工作准备充分。例征期期间要求各单位着重关注办税服务厅办税秩序,一旦发现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应及时调配人员、启用备厅、增设窗口等,有效疏导分流,确保办税秩序有序稳定。

  陈宗杰表示,纳税人除了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国税业务以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一是登录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www.12366.ha.cn),办理申报、缴税等业务。二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发票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等业务。您可以向国税工作人员咨询当地自助办税终端具体网点,以方便您办税。三是安卓手机用户也可以通过安装“豫税通”APP实现移动办税。(记者 刘成)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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