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邮编:450046,电话:0371—68080811,传真:0371—69523976,电子信箱:hnszjtgkb@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大督导力度,大力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全系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通知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形成了厅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根据厅领导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充实了工作人员队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顺利开展、扎实推进。我厅在厅机关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检查考核。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始终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把社会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办理程序,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订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河南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厅制订了《河南省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规范化发布程序,我厅研究制订了《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三)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学习培训。认真履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协助、指导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本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2015年,我厅积极参加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单位的指导力度,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培训,全省系统各级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重视,业务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工作进一步规范性。
(四)严格考核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我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各处(室)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五)加强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我厅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厅主管的门户网站和各业务处(室)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需要进行改版升级, 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厅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我厅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工作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开辟厅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让公众了解、知晓我厅工作领域、范围,方便公众办理涉及我厅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办理程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会议”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了“建设要闻”、“文件通知”、“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听取民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设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处室学习新时期新型城镇化战略思考心得体会”和“保密宣传专题专栏”等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平台。二是逐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资质申报窗口、证书管理平台、内部查询平台,实现了网上注册、大厅受理、事项转办、处室审核、公示公告、证书打印的闭环操作。全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申请书格式文本、审批结果等十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场所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同时,开通了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动态服务系统”,对企业申报事项办理中的全过程实行“即时短信”告知。三是进一步建设完善了服务大厅办事场所政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最新政策法规信息的同步发布,及时公开披露相关政策信息,为企业解疑排难。在大厅办事场所设立专人专岗的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申报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五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厅网站按时向社会公开2013年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按期向社会公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015年,我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53条,文件通知492个。接待外来媒体90余次,在河南日报、中国建设报等主流媒体发稿300余篇,其中河南日报刊发了100多篇新闻。
(二)回应解读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二是积极做好咨询解答工作。我厅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网上咨询、调查征集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积极办理省委督查室转送的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的留言答复工作,及时答复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涉及我厅的网民留言和厅门户网站的网民咨询,
2015年,我厅回复网上咨询186次,办理省委督查室转送的网民留言9次;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厅领导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规范程序,一对一建立台账。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在办理过程,我厅坚持登记、拟办、审阅批示、督促催办、及时回复等工作流程,并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我厅建立了依申请政务公开办理台帐,认真记录,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存档,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分类办理,及时高效率办结。对于咨询类问题,在第一时间及时查找有关政策依据,详实准确回复;对于意见投诉类问题,及时查实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办理时限,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协调解决。三是注重实效,从根源解决问题。在及时回复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办事实效,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申请事项按规定答复后,及时追踪申请人的反馈意见,对于不满意的事项重新进行办理,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2015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26件,办结126件,办结率10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2015年,我厅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结办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发生的行政诉讼1件,一审我厅胜诉;接收和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7件,结办7件。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成效。2015年,我厅先后下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要求,指导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省各地均按要求对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工程建设项目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并逐步建立了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章。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我厅获取政府信息时,未对其进行过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打算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还不够到位。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仍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二)下一步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培训。定期组织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素质。同时,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人员培训。三是整合全厅政务信息资源,搭建厅统一数据库平台,及时更新完善厅门户网站信息。四是制订完善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五是拓展厅政务微博、微信等新的公开方式,开辟舆论引导新战场,关注民生民情,聚焦难点热点,传播大政方针,唱响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主旋律,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