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核定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329处(见附件1),其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9处,石窟寺及石刻8处,古建筑149处,古遗址86处,古墓葬26处,其他1处;另有与现有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2处(见附件2),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附件1: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