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云计算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技术支撑,是互联网新时代重要的战略资源。为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开放合作,培育竞争新优势,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云计算是推动信息技术能力实现按需供给、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的全新业态。大数据是海量数据状态及与其相应的数据处理技术,正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产生重大影响。云计算强大的计算与存储能力,大大促进了数据资源的集聚、融合与共享,大数据的分析应用依赖强大的云计算平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极大提升了数据资源利用价值,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当前,我国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各地基本在同一起跑线,我省人口多、数据资源量大、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有利于我省弥补短板,增强支撑,抢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有利于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培育形成新消费热点和新产业;有利于发挥优势,汇聚市场创新活力,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领域。
(二)基本思路。适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以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为目标,以提升能力、深化应用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围绕总体架构和关键环节,明确开放重点,创新合作模式,优化设施布局,扩展应用领域,加快形成广泛合作、优势互补、多元参与、充分竞争的发展新格局,为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实施“互联网+”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原则。
1.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强化开放合作顶层设计,统筹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避免盲目建设、重复投资。按照云计算大数据总体架构,分层分级明确合作方向和重点,引导各地、行业有重点、有步骤地与国内外优势企业合作,加快形成统一规范、协调有序的良好局面。
2.市场主导,多元竞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宽松氛围,积极引进培育优势企业,最大限度激发、汇聚市场创新活力。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对接应用市场,丰富服务种类,加快形成开放透明、多元竞争的发展环境。
3.开放共享,互联互通。以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为突破口,促进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壁垒,清除信息孤岛。逐步构建面向社会开放的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挖掘数据资源潜在价值,促进社会数据资源最大限度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
4.健全制度,保障安全。坚持依法、全面、分类管理,坚持加快开放与保障安全并重,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推动相关安全技术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数据隐私保护,增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安全服务支撑能力。
(四)总体架构。按照不同功能特征,将云计算大数据总体架构分为基础网络层、云数据中心层、数据资源层、开发应用层四个层次。
基础网络层是数据采集、传输的最底层基础网络,提供稳定可靠的支撑保障能力,主要包括有线宽带网、无线宽带网、信息感知网络三类,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居主导作用。
云数据中心层是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重要载体,提供集约、共享的数据资源承载、处理能力,主要包括数据中心和云平台,通过汇聚各类数据资源,为大数据开发应用提供核心生产要素。
数据资源层是虚拟层,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核心,提供开放共享、安全可控的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能力,主要包括政务数据资源、行业和企业数据资源等。
开发应用层以上述三层为依托,是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关键,由企业等单位为政府、社会、行业等服务对象提供丰富的各类专业解决方案,构成“互联网+”的应用主体。
二、开放合作重点方向
(一)基础网络层。
1.宽带网络。有线宽带网以光纤宽带网为主,采用光纤通信技术实现高速率数据传输,包括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等。无线宽带网采用无线通信技术实现高速率数据传输,包括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无线局域网等。
开放合作重点:深入实施“宽带中原”战略,深化与国家电信运营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信息通信骨干网络优化升级,建设“全光网”河南,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持续提升信息通信网络综合承载能力。有序开放电信市场,推动民营资本加快进入基础电信领域。认真落实国家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等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鼓励具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资质的专业企业建设公共无线局域网。
2.信息感知网络。包括进行基础数据采集的各类专线网络,由各类感知终端连接组成,主要用于感知现场环境、采集实时数据。
开放合作重点:采取部门主导、服务外包、公开招标的方式,重点推进交通视频监控、环境数据采集、气象监测、农情监测信息采集等领域的开放合作,鼓励专业企业参与建设、运行和维护。支持合作建设北斗导航地基增强系统、北斗导航位置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在信息感知系统采用北斗导航技术及产品。
(二)云数据中心层。
1.政务公共数据中心。指对政务数据存储资源、计算资源实施集约部署、统一管理、互联共用的公共数据中心。
开放合作重点:按照政府主导、广泛兼容、技术可靠、安全可控的要求,鼓励采取“数据中心服务商建设运营、购买服务”模式,统筹全省数据中心布局,充分利用省内大型公共数据中心(主要指由电信运营企业和数据中心服务商建设的公共数据中心),避免重复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共数据中心,稳步推进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
2.企业数据中心。主要指由企业自建或向数据中心服务商租赁,为行业、企业、公众提供服务的数据中心。
开放合作重点:鼓励企业数据中心在省内大型公共数据中心上部署。以需求为导向,有序推动骨干企业建设大型数据中心并开放平台资源,逐步形成集约化、绿色化、标准化建设运营模式,避免盲目建设数据中心。
3.云平台。指依托数据中心,为服务对象提供支撑软件、应用功能、信息资源等服务的云计算平台。从服务对象上可分为政务云平台、行业云平台、企业云平台。
开放合作重点:省级层面,依托“中原云”(指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大数据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已建成运行的云平台),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行业云平台,鼓励政务云平台、行业云平台与服务型企业云平台互联互通。市级层面,推动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搭建市级云平台,统一将所辖县(市、区)纳入服务范围,实现市级云平台与省级云平台互联互通。
(三)数据资源层。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和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机构,共享和开放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获取的数据资源,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引导和带动更多非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开放合作重点: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坚持谁拥有、谁定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放尽放、增量先行,统筹推进部门全面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制定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明确开放时间节点,统一政务数据开放渠道,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文化五大基础信息资源库依法向社会开放。大力推进健康医疗、社保就业、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等民生服务领域率先开放数据资源。加快推进企业监管、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等社会治理领域和金融服务、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产业领域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数据互助共享协作机制,鼓励大数据企业对政务公共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深度挖掘新的价值,形成数据之间的互动。
(四)开发应用层。面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大力引进和培育优势企业,开展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基于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加快模式创新,推进大数据应用服务专业化、市场化。
开放合作重点:按照分级合作、试点先行、竞争多元、区域统筹的要求,鼓励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等加强与具有专业优势的互联网企业合作,积极引进和培育提供数据采集、清洗、认证、计算、挖掘、测试、安全等服务企业,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面向工业、交通、物流、商贸、金融、电信、能源等数据量大的行业领域,开展数据开发和交易,充分挖掘大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大力推动大数据与公共服务融合,根据社会服务、公共管理、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新需求,充分挖掘大数据的社会价值,推动提升政府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挥省“互联网+”行动领导小组作用,形成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统筹安排重点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省级层面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围绕开放合作重点,推动本领域数据开放和行业云平台建设。各省辖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总体框架下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制定本地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优化设施布局。所有使用省级财政拨款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原则上在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共数据中心部署,现有政务公开类信息系统逐步向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迁移。鼓励各省辖市政务数据资源在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共数据中心部署,不提倡省辖市建设政务数据中心,不得新建县级政务数据中心。省辖市新建市级政务数据中心,须报经省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已建政务数据中心要与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共数据中心技术衔接,开放接口,实现互联互通。
(三)推进数据开放。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立足大局推动数据开放、资源共享。坚持宽带通路、统一平台、各自终端,省、市、县三级要集中构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各部门依托统一平台部署终端应用、加快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形成开放共享的全省数据平台体系。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快建立河南省政府数据服务网(指全省政务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服务门户网站,是政府数据资源开放的统一渠道),汇聚各级、各部门开放的政务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各类数据服务。适时成立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机构,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大数据交易体系和交易场所。各省辖市要制定工作计划,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
(四)营造发展环境。制定落实财政、金融、人才、创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充分利用和深度开发数据资源,不断创新产品应用,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将云计算、大数据等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引入竞争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拓展应用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诚信体系,防止资源垄断,促进公平竞争。
(五)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提供用于云计算大数据开发的基础数据拥有所有权,服务商未经数据拥有单位授权,不得访问、修改、披露、利用、转让。加强云计算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明确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确保信息安全。积极推动党政部门优先采用国产安全可控信息技术和产品。电子政务内网等涉密电子政务网络和系统按原规定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