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见附件1)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见附件2)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利用工作,为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0日
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扩展项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15〕62号 | 发布时间 | 2015年09月10日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见附件1)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见附件2)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利用工作,为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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