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张鹏飞解读“四个规范”新政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5-07-29 18:44 来源:省政府门户网站

7月29日,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张鹏飞解读税务系统“四个规范”新政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实施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等4个税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四个规范”),那么我省税务部门在落实“四个规范”、服务纳税人方面如何实施的呢?7月29日上午,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张鹏飞代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介绍了河南省税务部门落实“四个规范”情况,并对“四个规范”进行了详细地解读。

   “四个规范”从制度上规范了多项税收业务

  张鹏飞介绍,“四个规范”以税务部门业务需要和纳税人服务需求为基础,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了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出口退税、国地税合作等税收业务,实现“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执法一条杠杠”,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其中,《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不仅实现了与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也为各地创新合作内容和方式,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了空间。

  全省税务部门共组织各类培训400多次

  张鹏飞说,我省在落实“四个规范”方面,省国、地税局分别召开专题局务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规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行工作加强指导,统筹协调。

  另外,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分类分级开展培训。截至目前,全省税务部门共组织各类培训400多次,1万余名税务干部参加了培训,确保在短时间内尽快熟悉掌握规范的目标、范围、内容,推动工作落实。

  全省开展国地税合作办税服务厅67个

  就“四个规范”在我省落实成效情况,张鹏飞说,“四个规范”实施以来,河南税务部门用税务人的规范+创新,赢得纳税人的方便+满意,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推行《纳税服务规范》以来,全面执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一窗式服务、免填单服务等服务制度,实现纳税人“走进一个厅、来到一扇窗、办完所有事”。推行《合作规范》以来,全省实现国地税业务联合办理的服务厅共67个,约占全省办税服务厅的1/3;互设窗口68个,双人对桌72个,一窗全能65个。

  二是征收管理更高效。推行《合作规范》以来,国地税联合开展信用评定,联合发布纳税百强名单,共同确定2014年度A级纳税人12571户;另外,国税部门还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流转事项时限,原则上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税收执法更公平。推行《税收征管规范》以来,税务部门坚持税收法定原则,所有税收征管事项,包括业务事项本身、处理过程、处理内容皆于法有据,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行《合作规范》以来,国地税统一执法尺度,联合发布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实现了国地税“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该标准实施以来,国地税采用简易处罚程序处理的案件占比下降15.8个百分点,月均减少1298件,营造了公平的税收执法环境。(记者 刘成)


  附: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解读

  2015年6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这是总局继《纳税服务规范》、《征管工作规范》、《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后印发的第四个工作规范。

  《合作规范》明确国地税32个合作事项

  32个合作事项:主要从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效能、规范税收执法三个方面来考虑,具体:

  1、关于优化纳税服务,明确了12个合作事项,可分为三类:一是税务登记类,有3个合作事项,包括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协同办理注销登记等;二是办税服务和咨询类,有7个合作事项,包括联合办税服务、联合税法宣传、联合培训辅导、联合共建咨询热线、联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联合共建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联合纳税信用评价等;三是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类,有2个合作事项,包括联合为大企业和“走出去”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等。

  2、关于提升征管效能,明确了14个合作事项,可分为三类:一是税款征收类,有4个合作事项,包括委托代征税款、协同管理非正常户、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联合开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二是风险管理类,有3个合作事项,包括协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协同开展风险应对、联合开展大企业风险管理等;三是国际税收管理类,有4个合作事项,包括协同判定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资格、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协同管理适用源泉扣缴管理的非居民税收、协同做好对外支付税务管理等;四是信息共享类,有3个合作事项,包括国地税共享内部信息、联合采集第三方信息、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等。

  3、关于规范税收执法,明确了6个合作事项,分为两类:一是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是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和税务稽查,有5个合作事项,包括联合开展税收调查、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联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抽查和轮查、联合开展共同管辖案件检查和协同开展案件协查等。

  全省开展国地税合作办税服务厅67个

  在联合办税方面,全省开展合作办税服务厅67个,约占全省办税服务厅的1/3;互设窗口68个,双人对桌72个,一窗全能65个。其中,郑州市中原区办税服务厅,国、地税双方统一叫号系统,统一窗口标识,开设38个办税服务窗口,均可办理双方业务,实现了“两个部门、一个大厅、一站式服务”,为纳税人提供“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便民服务。

  在联合培训辅导方面,部分市、县、区局联合举办实体纳税人学堂,1-6月份共举办300余期,约3.5万纳税人受益;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纳税百强名单。联合纳税信用管理方面,共同确定2014年度A级纳税人12571户、开展“寻找最美纳税人”活动等。

  在联合共建咨询热线方面,将共建12366热线作为2015年省局层面直接抓的8个项目之一。建成后将探索深度合作模式,共同为纳税人提供热线服务,形成河南税务12366热线服务新品牌。

  在推进“三证合一”方面,全省统一、正式启动了“三证合一、一证三码”登记制度改革。下一步,将积极做好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2015年年底前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联合统一行政处罚权裁量方面,联合发布裁量标准(试行)及适用规则,2014年11月实施以来,简易处罚案件占比下降15.8个百分点,月均处罚案件减少1298件。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解读

  为切实规范税务人,更好服务纳税人,我省从5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运行两个多月以来,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业务运行顺畅,办税效率大幅提高。

  《规范》历史性描述了税收征管业务全景图,全面梳理了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明确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有效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成为推动税收现代化的有力抓手。

  为了做好《规范》的推行和落实工作,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在《规范》的基础上,组织全省业务骨干,结合河南国税实际工作情况,按照河南国税机构和岗责体系设置,以及对外承诺的办税时限等内容,全面进行了梳理和细化,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受理部门、岗位、流程、环节、时限、操作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河南国税将《规范》中各项征管具体业务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两大类共571项业务,其中依职权业务293项,依申请事项278项。

  《规范》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扩大即办事项比例。在总局规定的即办事项基础上,河南国税进一步扩大了纳税人依申请事项中即办事项比例,依申请事项中即办事项241项,比例达到了86.69%,比2014年的81.23%提高了5.46%。二是缩短审批流转事项时限。在总局规定的办理时限基础上,河南国税实现了办税效率再提速,原则上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统一业务受理地点。坚持涉税事项办理“一口进,一口出”原则,即:一般事项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特殊事项明确受理部门实行“一站式”办理,切实解决纳税人办事在税务部门“多头跑”的问题。四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减轻纳税人负担。通过自行开发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通过网上申报、网上申请审批等功能,将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能自动生成的不用报送、能共享的不用重复采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河南省国税局河南省地税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解读

  2015年,省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总体部署,继续在全省税务系统推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从2014年10月1日试行《纳税服务规范》1.0版本,到目前的《纳税服务规范》2.2版本,省国税局、地税局紧锣密鼓、稳妥推进,致力于为全省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现将省国税局、地税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切实做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

  《纳税服务规范》从管理制度到业务流程事项,从服务模式到办理时限,从办税环境到工作仪态,都在全国层面统一明确了具体要求,首次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了全国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流程,切实做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从而使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纳税人能够享受到在制度保障下的基本一致的服务;《纳税服务规范》为纳税人办税提供具体指引的同时,也对税务干部开展纳税服务作出基本规定,实现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纳税服务规范》共9大类76项236个服务事项

  《纳税服务规范》立足面向纳税人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申请事项为出发点,适当兼顾税务部门依职权进行服务和寓管理于服务的事项,具体包括9大类76项236个服务事项。9大类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

  每一大类都包括若干服务事项,每个服务事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并标注省市县、国地税服务事项。每一大类最后用“附表”简明概括该类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便于读者理解,附录部分对一些术语作了解释;以《服务事项类别表》的形式列示每个服务事项的税务类别、审批类型、业务层次,让读者一目了然。

  纳税服务规范推行成效明显

  1. 固化了“春风行动”成果。《纳税服务规范》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以来的多项措施固化其中,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纳税服务方面成果的集中反映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体现,成为确保“春风行动”常态化运行、长效化推进的重要抓手。

  2.更加明晰了征纳权责。一方面,对税务人员来说,涉税事项规范统一后,遇到问题只要依据《纳税服务规范》,就可顺利完成涉税业务办理,使办税有规可循,税收管理更加公开透明,降低了执法风险,同时也使“首问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纳税服务规范》也是纳税人的办税指南,有利于纳税人遵章纳税,减少税企争议,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3.促进了国、地税合作。《纳税服务规范》涵盖了国税和地税的各项前台业务,并对13个前台服务事项提出了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明确要求,河南省国、地税积极探索推进合作项目,联合开展办税服务厅合作、信用等级评价、税收宣传等工作。

  4.规范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办税服务厅作为税务部门与纳税人联系的业务枢纽,是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按照《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全省办税服务厅统一建设标准,在区域设置、内外标识、服务礼仪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全面执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一窗式服务、免填单服务等服务制度,通过打造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实现纳税人“走进一个厅、来到一扇窗、办完所有事”的目标。

  5.全方位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纳税服务规范》坚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原则,对纳税人依申请事项全部前置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减少审批事项,扩大即办业务范围,缩短办税时限,减少办税环节,简并报送资料。目前,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均不再审批。


《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解读

  为更好服务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利用近3年时间梳理了散见于600多份文件中有关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规定,并依据新优化的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流程进行了归集和创新完善,2014年底制定发布了《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税总发〔2014〕155号,以下简称《出口退税工作规范》)及相关配套文件,于2015年2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税务机关实施,以期通过最大限度地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

  《出口退税工作规范》出7项便民服务措施

  《出口退税工作规范》共20章93条32个附件,3.8万余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便利企业与加强监管;二是加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三是防范出口骗税风险。《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的推出和实施是税务系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的具体行动,是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其中7项主要便民服务措施如下:

  1.下放出口退税审批权限。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国税局审批,停止执行市、县局两级审批。考虑到外贸企业情况相对复杂,原则上其退税继续由市国税局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由市局下放到县(区)局审批。

  2.实施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结合出口企业的经营情况,对纳税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对纳税信用差的企业,强化管理,从严审核,排除疑点后方可退税,改变过去无差别的管理办法,使信用好的企业出口退税时间进一步缩短。

  3.简化出口退税审核程序。最大限度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信息,减少人工审核项目,将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3项,外贸企业由21项减为5项。

  4.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纳税人申报的符合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如果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信用好的第一类,这一时限要求将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

  5.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提供网络申报、自助办税申报等多种服务方式。对疑点信息全面推行地区间网上函调,并规范往复各环节要求,缩短函调时间。加快税库银联网,缩短退税退库时间。采用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企业办理退税免费提供政策宣传和业务提醒。

  6.规范出口退税管理流程。规范出口退税岗位设置,细化岗位责任,明确审核程序,并固化到信息系统中。加强上级对退税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省国税局3年实现一轮检查和督察全覆盖。

  7.强化出口骗税风险防范。定期向企业通报相关退税风险信息,引导出口企业建立风险内控机制。规范骗税疑点实地核查程序,完善出口退税预警评估机制,突破过去退税审核“就单审单”的局限,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和打击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有利于形成“内控外防”的防范出口骗税体系。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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