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5-04-22 09:49 来源: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7日

  河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一、总则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7号)。

  5.《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6.《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规划纲要》。

  7.《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8.《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主要为我省设市城市、县城和部分镇(原则上包括常住人口在3万以上的建制镇)。

  (三)规划年限

  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同时考虑与2016—2020年设施建设衔接。

  二、现状和问题

  (一)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从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人居质量出发,将“到2007年年底,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都要建成垃圾处理场”的目标任务纳入了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2007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有垃圾处理场(一期)的目标。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共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23座(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场117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2座,生活垃圾焚烧厂4座),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3.27万吨,较“十一五”初增加1.88万吨/日,年处理量1217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到201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全省所有乡镇建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初步形成“村收集、乡运输、县市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二)存在问题

  1.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不配套。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已建成的123座垃圾处理场中,完成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的有74座,在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有21座。

  2.垃圾转运设施不完备。目前垃圾压缩转运量不足垃圾总量的一半,相当数量的转运站为非压缩地坑式转运站,效率低,污染大,部分运输车辆已到报废年限。

  3.技术装备水平落后。我省在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堆肥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使用了一些国内外的先进工艺技术。但总体看,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仍然偏低,垃圾焚烧系统的国产化率、装备水平以及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利用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4.投资和运营管理粗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渠道单一,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难以满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需要。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过程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缺乏有效监管。

  三、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保障公共卫生环境和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尽可能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推进分类收集,健全收运系统,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监管,完善规章标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原则

  1.总结经验,科学规划。加强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评估,总结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经验,科学合理预测未来发展需求,结合各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合理规划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时序。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方便实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防止二次污染。

  2.分类回收,提升水平。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和回收,减少垃圾产生量。

  3.技术可靠,投资合理。按照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路线,合理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8%,其中:省辖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不低于9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不低于75%;在全省90%以上的县城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配套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和渗滤液处理设施,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25万吨/日,平均每年新增0.85万吨/日;处理工艺以卫生填埋为主,适当提高焚烧处理和综合处理的比例。完成2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关闭工作。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2758吨/日。

  2.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垃圾转运站1521座,增加转运能力26787吨/日;新增垃圾转运车1449辆,增加运输能力26992吨/日。

  3.渗滤液处理设施。“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十一五”结转的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系统建设及旧工艺升级改造工作。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必须同步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

  (二)技术与能力布局

  1.处理技术布局。

  (1)省辖市。现阶段以卫生填埋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使用生化处理技术进行前处理;鼓励有大型水泥生产企业的12个省辖市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技术。

  (2)县城。现阶段以卫生填埋为主,将与垃圾焚烧厂或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厂距离较近的县城纳入其服务范围。

  (3)乡镇。重点完善“村收集、乡运输、市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有垃圾处理设施的重点镇和人口大镇以卫生填埋为主。

  2.处理能力布局。“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具体如下:

  新建卫生填埋场处理能力2.93万吨/日,续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能力1.32万吨/日。27座卫生填埋场封场减少处理能力0.72万吨/日。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能力0.75万吨/日(其中郑州、洛阳、新乡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12个利用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全省“十二五”期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总投资111.40亿元,年均投资22.28亿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资68.50亿元;渗滤液升级改造设施投资4.80亿元;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投资10.36亿元;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投资25.35亿元;垃圾场封场资金2.39亿元。

  (二)资金筹措

  “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由各地政府负责组织,并落实资金,中央和省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前提下,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努力创造条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调

  市、县级政府是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稽察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充分发挥效益。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监测,特别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和焚烧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二)多方融资,加快建设

  各省辖市要通过财政直接投入、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建立多渠道投融资体系。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降低征收成本。加强对垃圾处理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改革创新,强化管理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河南特色的技术工艺和装备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和技术规范,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实行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和委托运营。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公众参与

  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正确传播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知识。要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提高公众参与生活垃圾资源化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附件:1.“十二五”河南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及投资

     2.“十二五”河南省存量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规模及投资

     3.“十二五”河南省城镇餐厨垃圾建设设施规模及投资

     4.“十二五”河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技术情况

  附件1

  “十二五”河南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及投资

城 市

设市城市

县 城

建制镇

合 计

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郑州市

2400

112500

2400

112500

开封市

洛阳市

1650

25700

820

18500

2470

44200

平顶山市

500

5500

500

5500

安阳市

1500

25500

350

6000

1850

31500

鹤壁市

500

5500

500

5500

新乡市

500

5500

500

5500

焦作市

800

12000

400

7300

1200

19300

濮阳市

600

9962

600

9962

许昌市

730

9700

80

1800

810

11500

漯河市

100

1200

100

1200

三门峡市

1120

15100

150

5900

1270

21000

南阳市

2200

35547

400

8000

2600

43547

商丘市

1950

33034

150

3800

2100

36834

信阳市

1300

21500

1200

21000

2500

42500

周口市

驻马店市

500

5500

500

5500

济源市

续建打捆项目

2970

38300

10183

128592

9440

122100

22593

288992

合 计

19320

362023

13583

197092

9590

125900

42493

685035

  附件2

  “十二五”河南省存量城镇生活垃圾

  治理设施规模及投资

城 市

设市城市

县 城

建制镇

合 计

垃圾存量
(万立方米)

投资
(万元)

垃圾存量
(万立方米)

投资
(万元)

垃圾存量
(万立方米)

投资
(万元)

垃圾存量
(万立方米)

投资
(万元)

郑州市

50

300

50

300

开封市

200

1200

37

50

237

1250

洛阳市

平顶山市

230

1100

10

500

240

1600

安阳市

鹤壁市

60

800

60

800

新乡市

焦作市

濮阳市

许昌市

66

600

66

600

漯河市

三门峡市

南阳市

244

6500

244

6500

商丘市

信阳市

62

1100

34

300

96

1400

周口市

4

500

4

500

驻马店市

190

1900

154

9000

344

10900

济源市

合 计

730

5300

577

18250

34

300

1341

23850

  附件3

  “十二五”河南省城镇餐厨垃圾

  建设设施规模及投资

城 市

设市城市

县 城

合 计

建设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建设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建设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郑州市

450

26000

450

26000

开封市

200

4000

200

4000

洛阳市

200

12000

200

12000

平顶山市

20

300

40

800

60

1100

安阳市

鹤壁市

新乡市

100

3500

50

2000

150

5500

焦作市

100

5900

100

5900

濮阳市

许昌市

120

3000

170

3300

290

6300

漯河市

三门峡市

100

1500

30

1500

130

3000

南阳市

60

800

80

2700

140

3500

商丘市

150

4500

60

4500

210

9000

信阳市

200

3600

175

5100

375

8700

周口市

60

3500

60

3500

驻马店市

80

2000

283

11600

363

13600

济源市

30

1500

30

1500

合 计

1810

68600

948

35000

2758

103600

  附件4

  “十二五”河南省城镇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技术情况

城 市

处理工艺

合 计

焚烧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填埋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规模
(吨/日)

投资
(万元)

郑州市

1500

86000

900

27000

2400

112500

开封市

洛阳市

500

5500

1970

38700

2470

44200

平顶山市

600

6500

500

5500

安阳市

500

5500

1350

26000

1850

31500

鹤壁市

500

5500

500

5500

新乡市

600

6500

500

5500

焦作市

600

6500

700

13800

1200

19300

濮阳市

600

9962

600

9962

许昌市

500

5500

310

6000

810

11500

漯河市

100

1200

100

1200

三门峡市

500

5500

770

15500

1270

21000

南阳市

600

6500

2100

38047

2600

43547

商丘市

1600

31334

2100

36834

信阳市

600

6500

2000

37000

2500

42500

周口市

驻马店市

500

5500

500

5500

济源市

续建打捆项目

22593

288992

22593

288992

合 计

7500

151500

34993

533535

42493

685035

责任编辑: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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