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民政厅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5-03-20 14:04 来源:省民政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民政厅内设17个职能处(室、局)和河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荣军医院、河南省荣军休养院、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河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河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河南省民政学校、河南省救助安置管理局、河南省地名档案室、河南省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河南省救灾中心、河南省荣军服务中心、河南省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河南省慈善总会等16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拟订优抚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标准,审核报批、褒扬烈士,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4、拟订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简称军休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5、拟订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6、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省及跨省辖市救助管理工作。

  7、拟订全省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街道办事处除外)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跨省辖市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省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省辖市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8、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等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1、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民政厅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8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1人,事业编制1657人;在职职工1498人,离退休人员72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民政工作主要任务: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指导和推动市、县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上下协调配套的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努力打造阳光低保。推动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提高救助水平。二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动市县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抓好已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各类养老床位达到4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落实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区域性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试点工作。推进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制度。三是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优化社区治理结构,逐步推动形成社区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探索社区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重点推动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强化社区建设保障机制等工作。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组织开展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和谐。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快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有序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推进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和慈善事业发展。年内新开工建设2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推动出台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意见。继续支持慈善超市示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以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为基础的经常性捐助网络体系,扩大慈善超市或者社会化捐助站覆盖范围。推进慈善捐赠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行为,提高其公信力。六是深入推进双拥工作。扎实做好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切实推动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积极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着力推动基层部队和地方互办五个方面的实事,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继续开展双“十大”、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七是扎实做好减灾救灾、优抚安置等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526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551.0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5050.0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832.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1371.7万元;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4160.7万元;经营收入1397.4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1412.1万元,占21.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11.8万元,占10.48%;商品服务支出3641.2万元,占6.92%;项目支出32049.7万元,占60.91%。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8834.7万元,占45.19%;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917.7万元,占20.04%;商品服务支出2464.3万元,占12.60%;项目支出4334.3万元,占22.17%。主要项目是:拥军优属、老龄事务、困难群体救助、民间组织管理、救灾工作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优抚军休安置工作管理、行政区划地名及界线管理、优抚对象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优抚事业单位等业务经费。此外,部门参与待分专款主要有: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军休人员医疗补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补助经费等。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8834.7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91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64.3万元、其他支出4334.3万元(一般性项目支出3419.0万元,专项资金支出915.3万元)。

  2015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7282.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及归口管理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10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06.3万元,主要是河南省荣军医院病房楼医疗设施购置、河南省社区老年中心二、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南省民政学校新校区建设、河南省救助安置管理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料印刷费、会议费、信息体系建设和零星办公设备购置等。

  附表1:部门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附表3: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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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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