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曾建新谈“治爆缉枪”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0-08-11 15:35 来源:省政府门户网站

视频回放

  7月21日,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会议,对下半年的治爆缉枪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根据这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将再次掀起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风暴。为深入了解有关情况,8月11日下午4点,省政府门户网站将联合大河网焦点网谈将专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曾建新。

  省公安厅再次部署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目的何在?我省的涉爆违法犯罪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呢?我省的涉爆违法犯罪都集中在哪些地方?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是怎样情况?等等即将揭晓。

  主题: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

  时间:20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时

  地点:河南日报报业大厦

  嘉宾: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曾建新

访谈现场

文字摘要:

  主持人:当前,省公安厅再次部署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目的何在呢?

  曾建新:今年3月以来,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通过摸排检查、宣传发动、严厉打击,迅速掀起专项行动工作高潮,形成了严密防范、严格管理和严厉打击的工作态势,并取得初步成效。截至6月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炸药6.8万余公斤,雷管18.3万余枚,各类枪支338支。

  但近一个时期以来,我省平顶山、洛阳等地接连发生了几起因非法储存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而且,目前由于非法矿点的大量存在,我省部分地方的涉爆违法犯罪十分猖獗。为此,我们再次召开会议对进一步深化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作了部署。同时,也为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大局服务,今年4月份,省政府下发了《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在全省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和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在此项工作中,公安机关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使用、运输、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

  主持人:我省的涉爆违法犯罪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呢?

  曾建新:我省是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大省,涉爆犯罪主要表现在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买卖、非法储存、非法使用爆炸物品这五个方面。这“五非”行为,既能独立实施,自成系统,又能相互联系,形成链条。

  主持人:我省的涉爆违法犯罪主要有哪些特点呢?

  曾建新:具体来讲,我省涉爆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人员多为非法矿主、从业人员或其亲朋,特征相对明显。其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动机是为满足非法采矿需求。二是非法爆炸物品的去向主要是个体小煤矿,范围相对集中。这些非法或停产的小煤矿,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爆炸物品,为了满足非法生产的需要,基本靠地下渠道购买爆炸物品。三是非法生产相对集中,地域特点明显。

  主持人:目前,我省的涉爆违法犯罪都集中在哪些地方呢?

  曾建新:从近年我省侦破的非法生产雷管、非法生产炸药案件及发生的爆炸事故来看,我省非法制贩雷管违法犯罪活动多集中在安阳、濮阳、鹤壁、新乡等地;非法制造炸药多集中在开封、新乡、安阳等地;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则集中在郑州、洛阳、三门峡、平顶山、焦作、济源、南阳、新乡、鹤壁、安阳、信阳、驻马店等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的地区。目前,近一个时期,平顶山、洛阳等地较为严重。但是涉爆违法犯罪分子都十分狡猾,当一个地区打击非常严厉时,他们可能会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特别是有传统生产烟花爆竹的这些地区也不容忽视。

  主持人:下一阶段,我们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有哪些呢?

  曾建新: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就是严厉打击“五非”行为。紧紧抓住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买卖、非法储存、非法使用爆炸物品这五个方面,全面主动进攻,始终高压管控,坚决实现“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的目标。

 主持人:我们如何来确保实现“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的工作目标呢?

  曾建新:就是要落实“四个主动”。即:主动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务必做到“全面排查、不遗不漏,彻底整治”;主动收缴一批危爆物品,务必做到“全面覆盖,全面发动,尽收尽缴”;主动查处一批犯罪分子,务必做到“抓住一人、带出一串、稳住一方”;主动处理一批不作为民警,务必做到“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到位不放过”。

 主持人:我们公安机关准备进一步采取哪些更加严厉的措施来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呢?

  曾建新:在强化打击涉爆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上,我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突出“三个环节”。一要突出宣传发动环节,真正叫响治爆缉枪人民战争的口号,切实把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到每一个村组、院落,坚决使治爆缉枪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突出集中收缴环节,对所有涉爆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清查清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决做到不疏不漏。三要突出逃犯追捕环节,进一步梳理排查出一批涉爆逃犯,确保应捕尽捕,挂牌全捕,从根本上对涉爆团伙犯罪予以沉重打击。

  主持人:具体工作有哪些呢?

  曾建新:一是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二是对本地关、停、并、转的各类非法生产个体小煤矿和其他手续不齐全的采石场、非煤金属矿山等各类非法矿点重新进行一次排查整治,及时收缴其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三是挂牌治理一批涉爆重点县(市、区)。对开封市通许县,焦作市博爱县,安阳市安阳县、滑县,新乡市辉县、卫辉市,洛阳新安县、偃师县、嵩县和平顶山新华区、卫东区、石龙区、汝州市、鲁山县、郏县、宝丰县等16个县市进行集中挂牌整治;四是督办一批涉爆案件。将焦作“1.08”非法买卖雷管案、 洛阳“4.15”非法倒卖雷管案、洛阳新安县“4.28”非法储存雷管爆炸案、周口“4.30”非法倒卖、运输雷管案、安阳滑县“6.8”非法生产雷管案、平顶山汝州“6.15”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平顶山卫东区“6.21”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等7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主持人:我们如何来确保这些工作措施的落实呢?

  曾建新:从现在起,省厅治安总队每两个月、省辖市公安局每月、县级公安机关每半月、派出所每周都要对本地、本辖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深入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督导检查责任制,一旦被检查单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要把督导检查人员也作为倒查对象,一并予以倒查。

  主持人:对于非法制贩、储存、使用爆炸物品有哪些处罚呢?

  曾建新:《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主持人:对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你还有什么给广大群众说的吗?

  曾建新:非法制贩、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受益者是个别人,危害的是广大群众。特别是在自家或居民区中非法生产、储存爆炸物品,一旦发生爆炸,往往会伤及周围群众,因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多注意周围的人和事,凡发现有人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要及时举报,使自己远离爆炸。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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