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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2010〕42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

豫政〔2010〕4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我省在全国的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培育河南交通区位新优势,现就加快推进全省铁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重大意义

  铁路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铁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铁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铁路主通道“三纵三横”(“三纵”:京广、京九、焦柳铁路,“三横”:陇海、宁西、新荷兖日铁路)贯穿全省,干线铁路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高,铁路运输能力显著增强;随着高速客运专线的快速建设和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开工建设,我省铁路网结构逐步完善,在全国铁路的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铁路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对中部地区的总体战略定位是“三个基地、一个枢纽”(粮食生产基地、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业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交通优势是全球化时代区域竞争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性优势,交通地位的变化会导致一个地区经济的兴衰,保持交通优势是关系河南长远发展的全局性关键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要实现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产业集聚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加快“两大跨越”(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必须进一步强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快培育河南交通区位新优势。加快铁路建设,有利于将我省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壮大战略基础产业,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坚实基础;有利于以城际铁路和客运专线为纽带,构建以郑州为中心覆盖全省、通达周边省会城市的“半小时交通圈”、“1小时交通圈”和“2小时交通圈”,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有利于通过绿色、方便、快捷的现代化运输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出行需求,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有利于降低运转成本,加速物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和优化组合,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提升综合竞争力。

  当前,我省铁路建设既处于黄金机遇期,又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全国已掀起新一轮铁路建设高潮,国家大力支持中部地区建设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加快实施“四纵四横”(“四纵”:北京至上海、北京至武汉至广州至深圳、北京至沈阳至哈尔滨(大连)、杭州至宁波至福州至深圳客运专线,“四横”:徐州至郑州至兰州、杭州至南昌至长沙、青岛至石家庄至太原、南京至武汉至重庆至成都客运专线)客运专线和区域铁路干线、煤运通道、城际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我省与铁道部的战略合作不断深入,一批客运专线、干线铁路和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为我省加快铁路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另一方面,周边各省都在围绕建设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强力推进铁路建设,在规划、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随着全国陆路交通网格化快速发展,交通节点城市增加,我省传统交通优势地位正受到严峻挑战,如果错失铁路发展良机,有可能失去交通区位优势,给我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当前,我省在推进铁路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加快铁路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组织协调机构不健全,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弱等。完善铁路交通是打造交通区位优势的关键,加快我省铁路建设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铁路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抢抓机遇,合力攻坚,迅速掀起铁路建设新高潮,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巩固提升我省交通枢纽地位,为实现中原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省铁路建设规划目标

  我省铁路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加规模、完善结构、提高质量、扩大能力为重点,加快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及主要客货枢纽建设和既有线改造,构建覆盖全省、辐射周边、服务全国的铁路网,全面提升我省路网对全国铁路运输的服务保障能力。

  ———到2012年,全省铁路运营里程达到5000公里左右,其中客运专线865公里;

  ———到2015年,全省铁路运营里程达到6400公里以上,其中客运专线1400公里以上,城际铁路500公里以上;

  ———到2020年,全省铁路运营里程达到8000公里以上,其中客运专线2000公里左右,城际铁路1000公里左右。

  实现上述目标:一是构建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网。即以郑州为中心辐射洛阳、开封、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8市和连接新乡、焦作、济源、洛阳、平顶山5市的“放射线+半环”的线网构架。规划新建里程1050公里,预留辐射其他9市线网,形成以郑州为中心辐射中原城市群“紧密层”主要城市的“半小时交通圈”。

  二是建设以客运专线和国家干线铁路为主骨架的铁路运输网络。在既有京广、京九、焦柳、陇海、漯阜、宁西、月山—新乡—菏泽铁路和郑西客运专线基础上,加快建设石武客运专线和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规划建设郑徐客运专线、商丘至杭州客运专线和郑州至重庆、郑州至合肥、郑州(开封西)至济南、郑州至太原等铁路。规划新建客运专线和干线铁路2000公里左右。提高铁路干线通道运输能力,依托客运专线和干线铁路形成以郑州为中心,辐射全省省辖市的“1小时交通圈”和连接西安、武汉、合肥、济南、石家庄、太原等周边省会城市的“2小时交通圈”。

  三是规划建设兰考至山东菏泽、南阳经驻马店、周口至商丘至山东济宁、三门峡至平顶山、禹州至安徽亳州,新密经商丘至永城等支线和地方铁路。规划新建里程1000公里左右。

  三、全省铁路建设重点任务

  按照全省铁路建设规划目标,继续深化部省战略合作,加大投资力度,优化建设环境,全面加快铁路建设。

  (一)强化郑州在全国的铁路枢纽地位,构建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优化郑州铁路枢纽布局,加强新建铁路与既有铁路以及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在郑州率先建成多种交通方式衔接顺畅、运行高效、优势互补,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对接”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加快郑州东站建设,形成以客运专线为核心,集城市地铁、城际铁路、公路客运、公交和出租等多种交通方式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城际铁路郑州机场枢纽站建设,形成空铁高效衔接的换乘集散中心。优化利用既有郑州站客运能力,使郑州站、郑州东站和城际铁路郑州机场枢纽站共同形成功能互补、衔接紧密的客运枢纽系统。继续强化郑州北编组站功能,加强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与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郑州航空港物流区的衔接,打造国际物流集散中心和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无水港”。配合国铁干线建设和既有铁路改造,对洛阳、南阳、信阳、商丘、漯河等区域性铁路枢纽统筹规划,搞好相关车站、货场和编组站建设,建设与铁路发展相适应的仓储配送、信息服务等设施,提高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增强枢纽功能,全面提升铁路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加快客运专线建设,构建快速客运体系。做好郑西客运专线运行保障工作,全面实施郑西客运专线河南段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全线安全、稳定、高效运营。强力推进石武客运专线和郑新黄河公铁两用大桥建设,确保石武客运专线河南段2011年底建成投用;全力推进郑徐客运专线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0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尽快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客运专线“十”字通道。争取郑渝铁路由规划研究项目正式列入“十二五”规划实施项目,确保河南段2011年开工建设。争取郑州至济南、郑州至合肥、郑州至太原铁路纳入国家路网规划并尽早开工建设。

  (三)加快城际铁路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全力推进郑州至焦作、郑州至开封、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铁路建设,精心组织、设计、施工、管理,争取与石武客运专线同步建成投用。加快新郑机场至许昌、郑州至新乡、新郑机场至登封至洛阳城际铁路和云台山支线前期工作,争取2010年开工建设。启动焦作至济源至洛阳、许昌至漯河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力争2011年开工建设。根据合理建设时序,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推动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规划其他项目的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

  (四)加快干线铁路建设和改造,增强铁路通道运输能力。着力推进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漯阜和宁西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争取尽快建成投用。加快新月铁路增建第二双线、运城至三门峡铁路、孟平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前期工作,2010年全面开工建设,提高瓶颈路段运输能力。加快汝州经登封、禹州、平顶山至漯河段铁路整合及改造工程,2012年前形成洛阳至漯河至阜阳通道。加快运城至三门峡至十堰铁路三门峡至十堰段和三门峡至平顶山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十二五”期间建成。

  (五)加快支线和地方铁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省铁路网络。充分研究利用现有地方铁路,支持运量有保证、线位有优势、发展有前景的地方铁路加快建设。积极推进新密至邢口铁路改扩建工程,2010年开工新建邢口至商丘段,2011年建设商丘至永城段。改建禹州至太康铁路,争取尽快打通禹州至安徽亳州至江苏洋口港铁路通道。加快商丘至周口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深入研究南阳经驻马店、周口至商丘至山东济宁、月山至湖北随州、开封经周口至潢川等铁路项目。

  四、加快铁路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将铁路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同心协力,特事特办,积极推进,举全省之力打好铁路建设攻坚战。省政府建立全省铁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铁路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进行综合研究、协调。铁路建设沿线各省辖市和重点县(市、区)也要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具体负责有关铁路项目前期和建设协调等工作。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公司)和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等项目建设主体要按建设项目组成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和工程建设节点目标,加强与省直和省辖市有关部门及中央驻豫单位的沟通联络,全力推进铁路建设。

  (二)明确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前期工作阶段和工程实施阶段各环节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对口负责制。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全省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计划、安排前期工作、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文物局、地震局、南水北调办、电力公司、河南黄河河务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及时办理铁路项目土地预审、环境评价、建设选址、线路交叉、水土保持、林地保护、文物保护、防洪、防震减灾、穿越各类保护区以及铁路用电等环节的有关审查和报批工作,按要求限期办结。

  建立项目上报审批事项对口负责制。省发展改革委要根据项目进度统筹安排项目申报、审批和核准等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对口衔接沟通;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对口联系国家有关部委,及时上报需要上报审批事项,并明确专人跟踪落实;省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各省辖市、各项目公司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部门、设计单位的沟通,按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建立项目牵头负责制。每个铁路建设项目由全省铁路建设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一个省辖市作为牵头单位,沿线其他省辖市配合,共同组成项目工作班子,紧盯所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各步骤的进展情况,与铁道部有关部门、设计单位和项目公司加强沟通,确保我省沿线各省辖市关于线路走向、站位设置、线性工程交叉、穿越各类保护区方案等各方面意见落实到设计方案中,督促推进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等前期工作以及工程建设。省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配合各项目工作班子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省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全省铁路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制订铁路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分解任务。省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考核工作纳入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管理范围。

  (三)明确出资主体,落实出资责任。各级政府各尽其力,根据每条铁路不同情况,合理确定承担资金份额,共同筹措铁路建设资金。根据我省与铁道部战略合作协议,有关铁路项目资本金我省出资比例为:客运专线项目我省以征地拆迁资金额为限出资,城际铁路项目我省出资50%,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我省出资30%,其余项目我省出资20%。我省出资部分:客运专线项目全部由铁投公司负责出资;城际铁路项目原则上省、省辖市按3∶7的比例出资,沿线各省辖市按境内里程比例分担出资;其他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原则上由沿线各省辖市承担。按照“统一出资、集中管理、责权明晰、分路核算、全程参与”的原则,对于省、省辖市共同承担我省出资的省部合作项目,各省辖市铁路建设出资统一注入铁投公司,作为各省辖市的参股资本金,由铁投公司统一作为我省出资人代表,与铁道部指定的出资人代表组建合资公司,履行业主责任。

  (四)创新融资理念,加强政策支持。坚定信心,创新机制,开拓渠道,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铁路建设资金需求。充分发挥铁投公司融资功能,创新融资思路和方式,加强与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多方筹措资金。河南投资集团要继续对铁投公司融资给予大力支持。

  省政府国资委、金融办、河南证监局要积极协调支持铁投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按照平等互惠、市场运作的原则,支持铁投公司出资作为发起人之一,参与我省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优先考虑铁投公司参与上市的省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增发股票。

  省财政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增信等方式给予铁投公司支持,增强其融资能力。省级集中征收的石武、郑西客运专线项目河南段建设期建筑安装营业税,由省财政划给河南投资集团,作为河南投资集团资本金全部注入铁投公司;运营期营业税在一定期限内由省财政划拨给河南投资集团,作为河南投资集团归还企业债券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还本付息的来源。新开工客运专线项目的建设期建筑安装营业税和运营期营业税以及其他新开工省部合作铁路项目运营期营业税,省财政以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注入铁投公司。涉及我省铁路建设的印花税由省集中征收,作为相关省辖市股份注入铁投公司。要按照“零点思维”理念,凡铁路建设产生的税收与收益,原则上都要用于铁路建设。

  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研究利用国有资本收益、土地开发、融资租赁、设备及材料入股等方式筹措铁路建设资金。省政府成立省铁路建设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我省铁路建设资金筹措问题。各省辖市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利用本级融资平台、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筹措铁路建设资金。(五)搞好征地拆迁,优化建设环境。按照既要服从铁路建设大局又要确保群众利益得到合理有效补偿的原则,认真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优化建设环境工作。省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协调组织国土资源部门与项目公司、设计单位等对接,依法依规落实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合理合规确定征地拆迁等相关价格和费用标准。按照省政府总体部署,客运专线征地拆迁工作由项目公司委托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由项目公司支付给省国土资源厅;城际铁路和其他国铁项目,可由项目公司委托沿线各省辖市政府组织征地拆迁,也可由项目公司委托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费用由各省辖市承担,经项目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评估确认后计入地方股份。对征地拆迁过程中需由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事项,按照“依法合规、简便高效”的原则,简化手续,确保每个环节以最短的时间完成。省国土资源厅要明确具体办事机构专门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各省辖市政府要落实机构和充实人员,具体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进一步优化我省铁路建设的外部环境。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铁路项目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督促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重点抓好铁路项目建设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及时查处、坚决打击恶意阻工、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偷盗建设物资等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做到认真履职、快速反应、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各有关省辖市政府对辖区内铁路建设环境负总责,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严格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现象。各省辖市要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联动的领导工作机制,制定快速反应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做好及时介入、依法调处的准备,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报告,确保铁路建设施工顺利和环境优良。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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