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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谈“河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时间:2009年12月28日10时(星期一)
地点:河南日报报业大厦
嘉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涛
访谈摘要:
主持人: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怎么样?
刘涛: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结束后,省政府9月11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的汇报,郭庚茂省长、李克常务副省长等分别对我省新农保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会议决定,我省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克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史济春副省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我省新农保工作的领导。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们加强了调查研究,掌握我省农村人口数量、年龄结构等基础数据,研究拟定了我省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按照部里的要求,我省于九月份按时上报了第一批试点县(市、区)名单,国家已于近期正式批复。十二月十号我省召开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大会,目前,按照国家要求我们正对第一批试点县(市、区)的实施办法进行审核。力争在2010年春节前将第一批养老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老人手里。
2009年国务院批准我省有21个县(市、区)参加全国第一批试点。(通许、偃师、鲁山、内黄、淇县、辉县、修武、清丰、长葛、郾城、卢氏、虞城、梁园、罗山、扶沟、平舆、荥阳、社旗、淅川、西峡、济源)
主持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刘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主持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有那些具体措施?
刘涛: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额顺利进行,我省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我省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克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史济春副省长为副组长,财政、编制、公安、统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同时要求各省辖市和第一批试点县(市、区)都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2、加强乡镇机构建设。统一全省乡镇劳动保障站所管理体制,按照每万名参保人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比例,配备新农保工作人员。
3、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省财政已将新农保所需资金列入2010年预算,同时我们要求省辖市和试点县(市、区)也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将所需资金及时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
4、加强监督检查。省里将对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信息化支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开发软件的基础上,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完善了应用软件,以更好的为试点提供便捷服务。还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广大农村居民了解政策,积极参保。
主持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刘涛: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09-2010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主持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范围是什么?
刘涛: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主持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老农保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刘涛:1991至1994年,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老农保基本模式是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计发待遇,政府不给予补贴,其待遇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从1999年7月起,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开始进行清理整顿与规范管理,我们通常称为老农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给予基础养老金补贴,个人缴费完全用于提高个人的养老金水平,同时,各级政府还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进行补贴。
主持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的基金筹集怎么构成?
刘涛: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试点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我省规定:省、省辖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省里要求试点县(市、区)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领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具体补贴办法由试点县(市、区)政府制定。
主持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是多少?
刘涛: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我省规定试点县(市、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主持人: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刘涛: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主持人:新农保基金如何管理,有什么措施保障基金安全?
刘涛:按照国家的规定,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要分账管理,不得混用。在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和新农保制度的推行,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对各地新农保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试点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主持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与相关制度衔接?
刘涛: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方,要在彻底解决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方,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参保人员因身份发生转变或户籍变更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人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时保留其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衔接政策之前,新农保参保人已经享受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
责任编辑: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