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访谈
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我国沿海等一些出口外向型企业停产或倒闭,导致我省部分农民工提前返乡,且返乡人数呈持续增加趋势,为此,12月8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他们就业。我省劳动保障部门都采取哪些积极措施帮助农民工就业?对农民工的各项帮扶政策如何落实?12月12日下午15时,省政府门户网站特别邀请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涛等领导做客直播间,参加以“积极帮扶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为主题的领导专访。欢迎广大网友届时参与互动交流。
主题:积极帮扶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时间:2008年12月12日15时(星期五)
地点:河南日报报业大厦4楼多媒体演播室
嘉宾: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刘 涛(简历)
访谈现场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刘 涛
文字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看省政府门户网站领导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涛同志,刘厅长您好,欢迎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
刘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12月8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请先介绍一下《通知》具体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刘涛: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我国沿海等一些出口外向型企业停产或倒闭,导致我省部分农民工提前返乡,且返乡人数持续增加。为妥善解决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主要是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掌握情况。通过建立周报制度,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二是搞好服务。通过收集用工信息,做好就业服务,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
三是加强培训。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
四是引导创业。通过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
五是激励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
六是维护权益。通过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主持人: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我省劳动保障部门都采取了哪些积极帮扶措施?请简要介绍一下。
刘涛: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春节前返乡农民工有再次外出就业的比例不大,多数拟在春节后外出,为帮助返乡农民工重新转移就业,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即期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项目建设的机遇,与用人单位密切联系,摸清辖区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用工需求,鼓励企业使用当地农民工,实现岗位信息与人力资源信息对接。
二是预期对接。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沟通联系,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开展劳务协作,及早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为春节后大量农民工外出就业提供信息和岗位储备。
三是搭建平台。积极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转移就业。
为了帮助有意愿重新的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也已采取了积极的行动:12月2日,商丘市劳动保障局举行外出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1万余个就业岗位,帮助5000多名返乡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周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中国联通周口分公司、周口人民广播电台,自本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暖流行动”,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
主持人:有网友提出要对返乡农民工加强劳动技能培训,使他们具有一技之长,请问劳动保障部门对此有什么政策?
刘涛:劳动保障部门一直非常重视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从2006年起就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利用就业资金对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给予培训补贴。为做好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财政投入,足额安排培训补贴资金,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范围,围绕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免费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及转岗培训。我厅将根据各地新增返乡农民工培训数量,适当追加培训任务及补贴资金。
二是要求定点培训机构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科学设置教学计划和培训课程,并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培训期限,确保培训质量,使农民工真正学到一技之长。
三是鼓励农民工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返乡农民工,鼓励引导其参加1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取得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实现稳定就业。
主持人:为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我省劳动保障部门都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
刘 涛:一是补贴鼓励。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是贷款鼓励。对接纳农民工的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三是培训鼓励。鼓励进入停产或半停产的省内企业,在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享受培训补贴。
主持人: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我省都有哪些规定?
刘 涛:2006年4月,我省制定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在保障农民工民主政治权利、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做好对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去年底,我省颁布实施了《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在就业服务、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等方面,规定了农民工享有的权益和侵犯农民工权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两年以来,围绕农民工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问题,以办好10件实事、创新10项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推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关爱留守儿童、解决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持人: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我省出台了哪些扶持创业政策?
刘涛:今年初,我省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
今年11月,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再次重申农民工回乡创业与外来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收费、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最近,我们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这些政策,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持融资。今年政府安排的8亿元资金,支持县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安排5000万元支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为农民工创业争取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条件。
二是提升能力。加快农民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等服务。
三是提供场地。要求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开辟专门的创业孵化园区,为初创业者提供经营场地等服务。
四是降低门槛。精简前置审批,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事项继续执行前置审批外,其余事项不再作为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而且放宽了企业集团、省级公司名称和创业领域。
五是便捷服务。各级政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主持人:有网友问,有很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比较盲目,由于不了解情况,或者自身条件受限制,进城务工很可能会四处碰壁。请问如何建立一种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使农民工兄弟无需再往大城市挤,可以实现就近就业?
刘 涛: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作为劳务大省,我们一直在探索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帮助农民工有效转移就业。
一是要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的就业信息。加大投入,加快覆盖乡村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网络建设。
二是加强与输入地政府、企业的劳务协作,加强沟通,有序引导农民工外出。
三是鼓励创业,带动就近转移就业。
四是最根本的还是要结合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调整优化县域产业布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拓展农民就业空间。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主持人:为了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我省出台了大量的帮扶政策和措施,请问这些政策措施如何确保贯彻落实?目前,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如何?
刘涛:为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我省出台了一些帮扶政策和措施,有些政策各地各部门正在贯彻落实;有些是近期刚出台的,还需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贯彻落实还要有一个过程。今年以来,各地按照统筹就业的要求,强化就业服务,加大技能培训,依法维护权益,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目前,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已达2150万人,劳务收入预计将达1700亿元;56万农民工实现了返乡创业,创办企业11万多个,带动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20万人。
下一步,我们还将督促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将各项政策延伸到农村,覆盖到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主持人:十分感谢刘厅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与广大网友沟通交流,回答网友的提问。
刘 涛: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
责任编辑:杨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