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谈“我省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在线访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有效的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面普及。为宣传我省新农合工作取得的成绩,展示卫生工作形象,省政府门户网站拟于7月22日下午15时30分,邀请省卫生厅有关领导就我省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在线访谈,敬请关注!
主题:省卫生厅领导谈“我省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时间:2008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时30分
地点:河南日报报业大厦4楼多媒体演播厅
嘉宾: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很高兴我们今天请来了省卫生厅秦省副厅长,为广大网友介绍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秦厅长您好!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首先请秦厅长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主持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它新在哪里?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传统的合作医疗(上世纪50年代-90年代)实行的是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资助、以村为单位统筹,只保小病,不保大病,而且保障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差,缺乏政府引导和政府资助,办办停停,几起几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就不一样了,与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相比,它有以下几个特点,可以概括为4个新:
一是管理运行机制新:建立了各级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是筹资机制新: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三是监督机制新:建立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四是医疗救助制度新:建立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对于特困群体进行医疗救助。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也是运行成功的关键。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不了解到了解,由等待观望到积极参与,由最初的疑虑到普遍认可,参合的积极性逐步提高,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关心。
主持人:到目前为止,咱们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全面普及,那么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2003年启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无到有,从试点探索到全面覆盖,目前已经在全省15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08年6月底,享受合作医疗补偿的参合农民9275.5万人次,其中,住院(大额)补偿898.11万人次,达到封顶线补助的参合农民25109人。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逐年提高, 2008年全省有7280.20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由2003年第一批试点县的75.58%上升到91.80%。
主持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特色做法有哪些?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我省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至今,各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不断创新机制,完善便民措施,有许多特色做法,主要有:
一是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在县内就诊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补偿的办法,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兑现。在全省推行了“一卡通”就诊制度,打破区域及所有制界限,使参合农民能够持证在全县(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了参合农民的选择范围,规范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二是焦作市结合市辖区农业人口较少的实际,成立了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实行全市各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办统管”,克服了以区为单位筹资规模小、保障水平低的弊端,提高了抗风险能力。
三是信阳市结合外出务工农民较多的实际,积极探索在外出务工农民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实现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就地就诊,就地报销,在全国开创了先河,得到了外出务工农民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有效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公平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问题。
四是安阳在全市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管理,不同级别医院确定不同的限价标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有效降低了医疗费用,规范了服务行为,简化了审核报销程序,受到参合农民的广泛好评。全市70个病种限价后的费用比限价前平均降低了20 %。今年5月底河南向全省推广了安阳市的做法。
五是南阳、驻马店、洛阳、漯河、安阳、信阳、平顶山等市探索实行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直补,即农民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直接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不仅更加方便了参合农民,提高了服务效率,而且更有利于加强监管,增强城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和费用控制意识。今年底,我省将全面推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直补工作。
主持人: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发生了哪些变化?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由50元提高到了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水平由40元提高到80元,农民个人筹资由10元提高到20元。随着筹集额度的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和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主持人:我省在加强中医药服务利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为鼓励和引导参合农民利用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局出台了利用中医药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优惠政策,参合农民在中医医院及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中医科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以上部分,中医药服务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中医药服务利用得到明显加强。
主持人:2008年我省实施了新的统筹补偿方案,新统筹补偿方案主要有哪些创新的地方?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今年实行新的统筹补偿方案后,较大幅度提高了补偿比例,降低了起付线,扩大了受益面,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新统筹补偿方案创新的地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全面推行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为解决部分参合农民患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我们将部分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以上)、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等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一定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
二是简化了县外就医转诊手续和医疗费用补偿程序。参合农民确需外转的,按照当地规定的转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外转至指定的医疗机构。病情紧急无法办理转诊手续的,可先住院治疗,但要及时与所在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联系补办有关手续。参合农民转诊至省内经县及县以上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均可享受合作医疗补偿。属省辖市内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执行本县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
三是住院补偿分级不分段。住院费用不再实行分段补偿,同级医疗机构只设一个补偿比例,原则去除不报销部分外上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60~70%,县级50~60%,市级及以上40~50%。
四是提高了封顶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原则上应不低于3万元。
五是降低了儿童住院起付线。即在儿科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
主持人:下一步还要做哪些工作?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一是做好2009年的筹资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农民个人缴费由10元增加到了20元,筹资工作的难度将会有所增加.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为什么要增加筹资及筹资水平提高后带来的好处,确保筹资工作顺利进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规范是参合农民能不能最大程度受益的关键,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六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还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基金的监管,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我们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全省范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管理,为参合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秦厅长!谢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谢谢大家!
相关链接
长期在门诊看病能不能享受医疗补助?儿童看病费用低,达不到起付线的,能报销吗?自己先拿钱看病,再拿花销票据报销,中间拖延时间较长,怎么办?昨天,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对网友关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责任编辑: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