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部门决算情况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5-09-16 09:57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省政府驻京办机关内设7个职能处室和京豫信息中心、河南在京务工创业人员服务中心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服务我省在京重大活动,服务河南在京务工创业人员,开展京豫之间经济协作、文化交流,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指导协调河南各省辖市驻京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政府驻京办机关及归口管理预算单位共有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31人。

  (三)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我省在京重大活动,承担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住地服务和保障工作;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热点问题,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做好服务;加强与北京市和华北地区其他省(区、市)的联系,推动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和文化交流;参与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指导协调省辖市驻京联络处等机构的有关工作;服务我省在京企业和务工创业人员,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服务、就业指导、应急帮助等。

  二、省政府驻京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省政府驻京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29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4年度支出总计1,2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9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93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驻京办机关及2个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3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5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驻京办机关及2个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驻京办机关及2个所属预算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4年度,省政府驻京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2.2万元(含办机关及2个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2014年不存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的情况。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无变化的原因是:2014年和上年我办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8.76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1.57%。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76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1.57%。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修理、保险、过路过桥等费用支出。2014年省政府驻京办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管理,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决算43.44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5.02%。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服务我省在京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省级经济协作、文化交流等有关活动,全年接待433批次、2175人次。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用于保障省政府驻京办机关、京豫信息中心、河南在京务工创业人员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保障省政府驻京办机关、京豫信息中心、河南在京务工创业人员服务中心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省政府驻京办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省政府驻京办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附表3:省政府驻京办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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